国家卫计委:医师超常抗菌药物处方可被取消处方权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且6个月内不得恢复。通知同时强调要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细菌耐药监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及有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要参照《全国抗菌药物临床...
二级以上医院注意!一省明确:院外处方将纳入院内管理!医生不得有...
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2024年2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建立相应信息化系统与功能支撑,并按要求对医师进行规范开具外配...
重磅发文|院外处方纳入院内管理,禁止药房托管
1月16日,四川省卫健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院外调配处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医疗机构药房管理、不得向营利企业托管药房,加强外配处方监管...禁止药房托管SPD市场持续扩容四川省发布《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均不得承包、出租或变相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
医院没药,如何开出处方?四川处方外配管理来了!
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于2024年2月底前完善外配处方管理制度,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建立相应信息化系统与功能支撑,并按要求对医师进行规范开具...
2月底前公立医院应制定外配处方管理目录!一省卫生健康委发文
医疗机构所有外配处方应统一使用HIS系统或集成至HIS系统开具,经医院具有审方资质的药师审核通过后,使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和格式打印。加强外配处方全流程管理,外配处方的开具、审核、使用、病历记录等相关内容,应能在HIS系统中回溯。《通知》强调,原则上,除原研药品和医保「双通道」药品外,本医疗机构...
规范“处方外配”,事关所有药店
对不合理使用外配处方的临床科室及个人,及时预警并干预不合理用药行为,严禁利用外配处方谋取不正当利益,对违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相关规定的当事医师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www.e993.com)2024年9月19日。目前,多地布局医疗、医保和零售药店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店消费信息的三方共享。患者凭医院流转处方和智能提示...
卫健委发文,严管“处方外流”,原研药与双通道药可“豁免”
医疗机构应在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维护外配处方药物目录并定期更新,支持开具外配处方功能。医疗机构所有外配处方应统一使用HIS系统或集成至HIS系统开具,经医院具有审方资质的药师审核通过后,使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处方标准和格式打印。加强外配处方全流程管理,外配处方的开具、审核、使用、病历记录等相关内...
卫健委发文:整顿院外处方,医生不能钦点药店
多地卫生健康委规定,医生不得引导患者院外购药。浙江省本次发布的《通知》指出,外配处方是患者疾病治疗的补充,也是方便患者就医的措施,但如外配处方使用不规范或管理不善,容易出现用药风险和行风风险。《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外配处方管理,认真查找梳理可能存在的隐患漏洞...
药师注意!有这些情况,医师将被取消抗菌药物处方权!
2.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3.未按照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4.未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注意:医师处方权资格取消后,在六个月内不得恢复其处方权。来源:华医网综合黄岩区卫生监督所、台州卫生监督、浦东卫监、河南卫生监...
院外处方纳入院内管理,禁止药房托管
从2007年原卫生部颁布《处方管理办法》明确,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首次从政策层面允许门诊处方外流,到2021年4月22日,国家医保局、卫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部署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