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的认定
(一)被告人张珍贵不属于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具备贪污罪的主体要件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一个重要区别,是犯罪主体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包括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
三部门就《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答记者问
《条例》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明确规定本条例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公职人员:一是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是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
三堂会审 | 国有控股公司管理人员是否系国家工作人员
王令:根据刑法及“两高”《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国家出资企业,包括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独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国家出资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受贿罪或者非国家工作...
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探讨
监察法第十五条第三项所称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国家出资企业中的下列人员:(一)在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中履行组织、领导、管理、监督等职责的人员;(二)经党组织或者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全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提名、推荐、任命、批准等,在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
澳门籍女企业家被作为四川国家工作人员以贪污受贿重判,引发争议
在佳乐集团控股阶段,合江县政府委托了专门机构和人员对玉宇公司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监督。周平双在玉宇公司任职代表的是佳乐集团的意志和利益,并以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佳乐集团工作,而不是接受委派、代表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其次,周平双辞去公职以前是泸州市口岸办主任,属于市管干部,合江县政府的推荐任命是违法的,但这...
国企工作人员身份变化对涉嫌罪名的影响辨析
人员受贿罪,甲在2020年3月之前,系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构成受贿罪;2020年3月之后,甲所在公司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但甲仍是普通员工,已经不能认定为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也不是国有公司委派的工作人员,其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
【政策法规】划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一)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医疗领域受贿罪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区分和适用
如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在国有控股或者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工作的人员,应当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国有公司、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原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和股份有限公司新任命的人员中,除代表国有投资主体行使监督、管理职权的人外不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国有企业监察对象的认定与管辖问题辨析
案例二中,无论是在生物能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还是总经理,丁都是受国家机关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应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是监察对象,丁侵吞公款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案例三中,戊的身份由一般企业工作人员转变为国有企业监察对象,其在D公司工作期间的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
【普法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