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明纪释法 | 套取国有控股公司资产如何认定犯罪数额
贪污罪的本质在于“监守自盗”,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方式,非法占有自己主管、管理、经手的公共财产,贪污罪的犯罪对象为“公款”,即公共财产;受贿罪的本质在于“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罪的犯罪对象通常为“私款”,即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请托人的财物。贪污罪...
卫跃宁,熊馥琳:监察机关非罪化处置职务犯罪案件的法治之路
[13]因此,对于具有可挽救性的公职人员,监察机关应当积极加以救治,特别是对于一些轻微的职务犯罪案件,如果被调查人认罪态度积极、符合法定的处理条件,监察机关通过作出非罪化的处置能够更好地实现“救人”的目的,此时通过科处刑罚来进行惩治则成为非必要。(二)理论逻辑:监察机关处置权的应有之义监察机关非罪化处置的...
智库成果 | 秦前红、李世豪:论《监察法》中的涉案人员及其权利保护
实际上,单就法律文本中的涉案人员来说,其并非与监察体制改革相生相伴,也非《监察法》所首创。早在监察委员会横空出世前的“三驾马车”时代,不仅当时执掌职务犯罪侦查权的检察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职务犯罪涉案人员”的说法,而且刑事司法实践中也有机关将与案件有关联的人员称为“涉案人员”。此外,合署办公之前的...
中共潍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潍坊市监察委员会
二是赵少雄在与王某某、任某某三人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三是赵少雄自动投案后,虽未如实供述南充市监委已经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但经过办案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又主动交代了南充市监委尚未掌握的同种部分犯罪事实。根据“两高”《关...
最高检发布10起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一)监检紧密协作,合力严惩粮食领域腐败。傅某某被查时系浙江省内国有粮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0年,行为涉及粮食收购、销售、运输、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4项罪名犯罪事实共50笔,涉案总金额达4700余万元,这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浙江省查办的粮食系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舟山市...
职务犯罪中揭发型立功的把握与适用
涉嫌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所涉案件被调查人共同犯罪事实以外的职务犯罪行为;涉嫌行贿犯罪的涉案人员,揭发所涉案件受贿人与其行贿行为无关的其他犯罪行为包括其他受贿犯罪行为,适用刑法第六十八条予以处理(www.e993.com)2024年9月21日。二是监察法第三十二条与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衔接问题。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
最高检发布典型案例!依法严惩粮食购销领域职务犯罪
(一)监检紧密协作,合力严惩粮食领域腐败。傅某某被查时系浙江省内国有粮食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其犯罪时间跨度长达10年,行为涉及粮食收购、销售、运输、资金管理等多个环节,4项罪名犯罪事实共50笔,涉案总金额达4700余万元,这是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浙江省查办的粮食系统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之一。舟山市...
以“法律顾问费”为名行收受贿赂之实,这2人构成受贿罪共犯
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受贿罪共犯,取决于双方有无共同受贿的故意和行为。近亲属以外的其他人与国家工作人员通谋,由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双方共同占有的,构成受贿罪共犯。本案中,胡某某作为新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律顾问...
严惩“蚁贪”“蝇贪”清除惠民绊脚石2020年07月22日 星期三A03...
典型意义:该案是村委会干部集体腐败的典型案件,也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发挥监检衔接作用,形成惩治职务犯罪合力的典型案件。办理该案中,寻甸县检察院和寻甸县监委依据监察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认真落实监检衔接工作规范,对四名被告人是否涉嫌共同犯罪进行充分沟通,形成了共识。后经寻甸县监委补充调查固定了四人共同贪污的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