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客户寻减负 商业银行争利润 提前还贷天平如何倾斜
“随着实体融资需求延续偏弱,存款定期化、长期化趋势仍存,一定程度冲击负债端成本下行空间,年内5年期以上LPR经历两轮下调,给资产端收益率带来一定下行压力。银行净息差整体回稳压力不小,若存量房贷利率再降,这股压力会更大。”李一鸣说。中金公司研报显示,若是全部存量按揭贷款利率均下调至新发放利率水平,存量按揭贷...
风险预警!民间借贷赚取利息未报税被税务稽查,处1.05倍罚款!
1.借款方自行已还款的2,510,000元,法院判决确认2014年11月至12月给付利息应为57,000元;2015年1月至2015年9月给付利息应为1,373,700.00元。以上1,430,700.00元利息收入你未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2.民事诉讼判决生效后,根据《榆树市人民法院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问题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
【实用】借款利息费用,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呢?
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政策依据:《中华...
【老丁解税】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涉税处理
实务中,有部分税务机关对无偿借款利息收入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如四川国税、北京国税等。关于视同销售适用利率的具体规定,建议大家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明确其征管口径。总结一下:针对企业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增值税处理,根据上述规定,需要视同提供贷款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如果符合条件的企业集团内成...
国投电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投...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接受国投电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电力”“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www.e993.com)2024年10月27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企业之间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及其处理
对企业之间相互借贷的岀借方或者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岀资方尚未取得的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向借款方收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相互借贷的合同出借方尚未取得约定利息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裁决问题的解答)(1996年3月25日,法复〔1996〕2号)四、关于联营合同中的保底条款问题...
人民法院案例库:民间借贷纠纷裁判规则19条
7.出借信用卡套取现金并收取利息的性质及效力的认定——朱某某诉吴某某、鲁山县某实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入库编号:2023-07-2-103-002。裁判要旨:出借信用卡套取现金的行为构成套取银行贷款进行转贷,而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效合同自始无效,有过错的当事人必须对合同无效的后果承担相应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纠纷的50条裁判规则
最终,《规定》将民间借贷定义为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同时,结合《规定》第一条第二款,小额贷款公司与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行为受《规定》的调整。目前,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等约定利率畸高,当事人请求予以调整的,人民法院应按照民间借贷利率标准予以调整。案例文号:...
借款利息费用,如何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四:向自然人借款情形一: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参照渠道三的扣除限额。情形二:向除情形一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参照渠道二的扣除限额。①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