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姐姐法律讲堂】《民法典》中的继承,妇女权益知多少?
因此,儿媳是否有权继承公婆的遗产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个是“丧偶”,第二个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其实,在已经废止的《继承法》第十二条中就已经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民法典》对该条规定予以完整的保留,肯定了对公婆尽了主要...
【法律讲堂】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有赡养公婆的义务?
但是,我国法律是鼓励丧偶儿媳赡养公婆、丧偶女婿赡养岳父母的。《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03儿媳的赡养费义务与儿媳的改嫁关系:儿子去世后,儿媳是否再婚是儿媳的婚姻自主权利,他人无权干涉。至于赡养费,因儿子的去世导致夫妻婚姻关系...
【法律讲堂】八—— 《妇女公益保障法》解读
《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妇女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
儿媳难生育,婆婆竟导演儿子“假死”大戏逼其分开!不料儿子真的……
在法院的调解下,赵勇的父母向张丽道了歉,张丽也看在赵勇家尚有父母,而且安心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跟赵勇“结婚”的,放弃了赵勇遗产的继承权。还有一个在视频里没有说,但节目却在播出简介时提到了一句:安心因为接受不了自己和赵勇的婚姻是无效的,在这一冲击下流产了……很多网友跟小圈一样看完这期节目感觉...
江苏女博士,和丈夫裸婚,被婆婆杀害,母亲大哭:为何你非要嫁?
央视《法律讲堂》栏目中,曾讲过这样一个案例,看得人胆战心惊。江苏女孩徐艺丽,出身于高级知识分子家庭。这样一个天选之女,却被爱情蒙蔽了双眼,执意要和一个人品低劣的男人结婚。婚后,她被婆婆百般欺负,丈夫却对此视而不见。在一次口角争端后,婆婆狂砍了徐艺丽十几刀,徐艺丽当场殒命。
民法典颁布后,法律年龄对照表(果断收藏)
(不过!《民法典》实施后,侄子、外甥均可代位继承!!!)另外,你若不想让辛辛苦苦挣来财产死后变成儿子、儿媳妇或女儿、女婿的共有财产,你也得立遗嘱,明确所有财产只归儿子或女儿个人所有,否则继承后即变为共有财产啦!!!来源:法律讲堂原标题:《民法典颁布后,法律年龄对照表(果断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