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细则明确——盘活存量土地促楼市止跌回稳
市、县处置存量闲置土地协调推进机制或土地出让协调决策机构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经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一致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确认。通知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
土储专项债全面重启,一文读懂土储专项债的“前世今生”和落地实施...
根据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62号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借债务采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方式。其中,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储专项债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
《广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获通过
《办法》首先强化土地储备工作统筹协调,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土地储备专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土地储备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重大事项。二是细化土地储备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市土地储备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土地储备,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市土地储备工作,主要开展重点功能区、轨道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综合开发用地储备...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储备资金将实行专款专用
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土地储备,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确定”表述;同时加强土地前期开发支出管理,在第十七条中增加“土地供应后,应及时结算土地收储成本”表述,在第二十二条中增加“财政部门负责…
...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留用地管理。第二章留用地指标核定第三条留用地指标核定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储备用途成片(预)征地的,经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确认,留用地指标按(预)征地范围内可建设用地面积的10%核算。在留用地指标核定后,因规划调整原因...
广州旧改周报┃广州“三旧”改造实施办法出台
通过设置用地管理专章,从“三旧”改造土地整备、土地置换、用地审批等方面进行全流程规范(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留守户”明确拒不交回集体土地使用权时,由属地区政府依法处理;经处理仍无法收回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区政府应当予以支持协助。《实施办法》通过明确相关工作流程,确保“留守户”搬迁补偿工作主体明晰、程序合法。针对...
《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集体经济发展留用地管理办法》解读材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留用地管理。第二章留用地指标核定第三条留用地指标核定参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属于储备用途成片(预)征地的,经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确认,留用地指标按(预)征地范围内可建设用地面积的10%核算。在留用地指标核定后,因规划调整原因...
12月2日施行!《鹰潭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解读来了→
《鹰潭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23年10月13日鹰潭市人民政府第44次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自2023年12月2日施行。现对《办法》解读如下:一、《办法》制订出台的背景《鹰潭市市区土地储备办法》(鹰府发〔2015〕第3号)自2015年发布实施至今已有8年,已不适应新时代土地储备管理工作新...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负责人解读新修版《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1月3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对原《土地储备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联合印发了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要求。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对《办法》修订背景、重点修订内...
【文字解读】《蚌埠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政策解读_蚌埠市人民政府
现行的《蚌埠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于2011年发布实施,至今已超过10年,原办法部分规定已不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导致当前土地储备工作存在“多头管地”“储备机制运行不畅”“储备资金来源枯竭”等问题,影响了土地储备工作开展。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储备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储备工作,提高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