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细则明确 盘活存量土地促楼市止跌回稳
通知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将按...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就印发《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
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是稳定土地市场、落实调控职能的有效手段;有利于提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支持应对房价过快上涨,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有利于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市区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市场运行,有效配置土地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7〕277号)和《江苏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省政府10号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我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储备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
土储专项债全面重启,一文读懂土储专项债的“前世今生”和落地实施...
根据2017年《地方政府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管理办法(试行)》(下称62号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举借债务采取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方式。其中,土地储备是指“地方政府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土储专项债是指“地方政府为土地储备发行,以项目对应并纳入政府性...
专项债回收闲置土地细则明确——盘活存量土地促楼市止跌回稳
通知规定,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收回收购土地,应由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具体实施。专项债券对应的土地储备项目中的储备地块,必须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有储备地块标识码。符合条件但尚未纳入名录管理的土地储备机构,应于2024年12月底前在系统“土地储备机构”模块中填报单位信息及证明材料,自然资源部将按程序...
要闻| 自然资源部就《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一)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一)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高效配置,提高建设用地支撑和保障能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土地管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水平,坚决防范各类土地违法行为,服务乡村振兴发展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以及市、区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监督管理...
《南宁市物流仓储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南宁市物流仓储用地公开出让管理办法》制定背景2007年施行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原国土部第39号令)对商业,住宅,物流仓储等经营性用地出让流程做出了基本规定,但没有对每一类用途的土地出让做专门的规定。随后,2009年《国务院关于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通知》(国发〔2009〕8号)...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土地管理应当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