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部电梯补贴20万!青岛市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实施细则》明确,国债补贴标准参照《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23〕9号)执行,即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本市适用《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青政办字〔2021〕11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且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使用登记的,每部电梯...
青岛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纳入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范围
《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明确,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青岛市适用《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青政办字〔2021〕11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且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使用登记的,每部电梯补贴20万元,预留电梯井的补贴资金减半,补贴由国债资...
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阳区电梯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项目竞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授权具有独立履约能力的分支机构,若供应商为分公司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分公司下的子公司、代办点等不具备报名资格);3.2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3.3磋商公告发...
青岛使用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发挥直接向地方安排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效益,加大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支持鼓励力度,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立足青岛实际,结合工作现状,制定了《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实施细则
每部补贴20万!青岛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
《实施细则》明确,国债补贴标准参照《市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青建办字〔2023〕9号)执行,即2016年12月5日以前建成的本市适用《青岛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暂行办法》(青政办字〔2021〕11号)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且完成竣工验收并于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使用登记的,每部电梯...
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北区电梯责任险竞争性磋商公告
市北区电梯责任险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报名成功后可自行从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直接免费下载采购文件(www.e993.com)2024年10月11日。未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的,响应无效;未按规定获取的采购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供应...
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关于规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电梯安装施工...
在建房屋建筑工程正式电梯(以下简称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为规范在建房屋建筑工程电梯安装施工进场管理有关工作,减少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是加装电梯项目规范推进实施的首要责任单位,受居民委托承担加装电梯项目方案制定、组织协调、工程报建、设备采购、工程实施、维护管理等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市场行为,形成居民与企业间的良性互选机制,为居民选择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提供有益引导,现就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
青岛市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制度
青岛新闻网11月21日讯(记者朱颖)为形成居民与企业间的良性互选机制,进一步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市场行为,加强实施主体约束力,提升实施主体做优做强引导力,日前,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会同各区(市)建立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正负面清单制度。将各区(市)辖区已交付使用的既有住宅加装...
青岛市电梯智慧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在胶州召开
为深入推进电梯智慧监管工作,根据《2024年青岛市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部署,结合“智慧电梯监管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3月13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胶州市召开全市电梯智慧监管工作现场推进会。青岛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处主要负责同志、相关负责同志,电梯服务部主要负责同志及各区市局分管局领导、特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