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最高法关于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答疑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的“买受人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的房屋”,系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而制定,而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实体审理,以实现实质公平为目标,目前多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裁判。“...
法官讲堂丨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解读 第十一期(总第四十一期)
5月28日,应县人民法院法官讲堂第十一期开讲,由立案庭副庭长李渊担任主讲人,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专题解读,全体干警参加学习。课堂上,李渊结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与专业知识,逐条逐句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系统梳理和详...
【法官说法】对尚未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买受人的执行异议...
首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
最高院:18个房产、不动产执行异议裁判要点,选自人民法院案例库
十五、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外人以其系该不动产买受人为由提出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排除金钱债权强制执行的,经审查认定案外人提交的证据可以相互印证,实质符合执行异议和复议第二十八条或第二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应予支持。十六、房产代持协议不具有物权变动效力,不能据此排除强制执行。...
不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买受人提出排除强制执行异议,法院如何...
案例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以案讲法|执行异议之诉不是非法逃避执行的避风港
■法条解读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7条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www.e993.com)2024年11月10日。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判指南(一)
为妥善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提高审判质效,统一全省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案件裁判观点选编(第12辑)
20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适用。观点解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虽为实体审理程序,但和执行异议审查程序存在关联性和共通性,所以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在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可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最高院判例|《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二十九条的理解
1.《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规定并非“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而是要求必须符合该条规定的全部数种情形。2.购房款尾款系买受人在人民法院对案涉房屋查封之后支付,难谓已尽到善意的合理注意,该款项不应再计入买受人已支付的价款。案件基本事实2014年3...
被执行人的房子能不能拍卖?法官给出5个答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