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眉山发布最新《实施方案》
为规范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满足城镇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较低的最困难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
7月起施行,新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新规来了
《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申请预售许可前,须开立监管专户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前销售,由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款、一次性付款及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其他形式的款项等全部购房款。新区...
再出新规!银川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发布!
《细则》规定,凡在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支取、使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不适用预售资金监管。本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有效至2028年1月29日。《银川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试行)》(银住建规发〔2020〕7号)同时废止。《细则...
商品房交易新规!临沂下发通知!
对存在未按规定将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擅自截留或挪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拖延支付商品房预售资金等违规行为或违反预售资金监管协议行为的监管银行,县区住建部门应责令限期整改,可暂停其预售资金监管业务,情节严重的可提请市住建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终止其监管银行资格,并通报金...
上海楼市新规解读:限购、税改与预售的真相
上海近期发布了新的房地产政策,包括限购、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标准的调整、商品房预售制度的改革以及房地产税等方面。本文将详细解读这些政策对上海楼市的影响,并探讨未来可能的变化。最近,上海发布了一份重要的房地产政策文件,内容涉及租购并举、取消或调整限购、普通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税...
北京市住建委就《〈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
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转变,北京市住建委在总结梳理近年预售资金监管工作经验基础上,会同北京市住房资金中心、人民银行北京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督局、北京市高院对现行政策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
解读7月21日重要会议《决定》对于地产表述
(2)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就是逐步由预售向限售转型。一方面,根据克而瑞统计,重点城市目前现售房已经占到30%的份额;另一方面,2023年以来,期房销售下降,现房和二手房(2023年)销售增长,意味着市场需求的新特征是所见所得、立马就住。向限售转型也是倒逼的,因为各地政府被烂尾楼、保交楼、保交房、信访等折磨的焦头烂...
取消限售,以旧换新可退税!江门出台16条楼市新政!
其中,最受瞩目的莫过于取消住房限售政策。根据《措施》,取消江门市新建商品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即可上市交易,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2022年6月1日,江门市曾出台《关于优化江门市房地产政策的通知》,在蓬江区全区、江海区全区、新会区会城街道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实行限售政...
重磅解读!武汉官宣新版“汉十条”
同时,为防范市场风险,在规定预售形象进度前,对房企预售资金实施全额监管。九、优化购房落户手续。家庭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暂不具备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条件的,可凭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缴费凭证等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材料、个人办证承诺,申请提前办理辖区购房落户手续。
重磅!我市房地产“锡十条”4.0出炉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证明前,可根据区位配套、产品定位、销售策略等因素,合理确定申报备案价格;完成价格备案后按规定变更规划方案且还未出售的商品房(如户型、面积、套数等因素发生变化的),可按新项目重新办理价格备案。解读:增加房地产企业定价自主权,具体政策见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