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银...
一、本通知所称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是指保险机构通过销售页面管理和销售过程记录等方式,对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保险产品的交易行为进行记录和保存,使其可供查验。本通知所称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二、保险机构在自营网络平台上销售投保人为自然人的商业保险产品时,应当实施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
金融监管总局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建设,《通知》作为《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简称《办法》)配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监管要求。二、《通知》起草思路原则有哪些考虑?《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关要求,...
金融监管总局:严禁财产保险公司将线下业务通过互联网方式拓展经营...
各金融监管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有效防范行业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险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实现互联网财产保险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0年第13号)、《保险销售行为管理...
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公布《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
2024年5月9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在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向社会各界公告了听证事由,听证时间,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等事项。2024年5月16日,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在局网站上发布了《关于举行〈昆明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互联网保险监管实现全覆盖
2021年通过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人身险公司通过互联网经营产品的范围和要求进行了明确,本次《通知》则是该项规定在财产险领域的落地。易观千帆保险行业咨询专家方瑞新认为,作为《办法》的配套规范,《通知》重点规范了互联网保险机构及中介机构的经营范围,这与《办法》保持...
互联网保险业务再迎规范:严禁无资质“挂靠”、违规销售非保险金融...
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活动应严格规范(www.e993.com)2024年11月19日。非保险机构提供保险产品引流、商业宣传推广等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服务,应当严格遵守《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不得从事互联网保险产品销售、咨询、保费试算、报价比价等商业行为。为保险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提供网络转接渠道的,跳转的投保页面应属于保险机构的自营网络平台...
21解读|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监管再细化 明确经营条件、经营区域等...
《通知》明确了财险公司所有类型产品的不同经营区域要求,对于符合《通知》条件的财产保险公司,原则上可将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的经营区域拓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并及时向拓展地的派出机构报告互联网财产保险业务拓展情况。《通知》严控财产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方式将机动车辆保险经营区域拓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应用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开放共享等相关法规规章的制订工作,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共享应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待国家“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出台后,制订我省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
2023年保险业监管政策文件汇总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在业务范围方面将“健康保险”的表述改为“长期健康保险”,并明确业务范围超出规定的养老保险公司应当在3年之内完成变更。这意味着,未来,养老保险公司将不得销售短期健康险。13精解读:剥离资管,降低非养老业务占比!银保监会拟专项管理办法:明确养老险企能经营什么?有什么限制?要求是...
回顾丨2023年度保险行业监管发文年度盘点
国务院发布《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不在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3月31日《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的通知》原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开展保险机构互联网营销宣传合规性自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各机构6月30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