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庐江县东顾山街道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_庐江县金牛镇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
春耕法律手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金文成: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保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7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承包期内,进城后,其承包地如何处理?国家鼓励和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林地承包经营相关政策及解读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由他人经营(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从而确立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原则。林地承包方依法获得承包土地后,可以依法流转其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新源新闻(附:农村常见法律知识--农村土地篇)
农村土地篇1.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土地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三)流转期限...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若干问题的意见
允许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流转”),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转变农业经营方式、推进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要求。为切实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民法典》解读210: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匹配,2018年12月29日第二次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
...普法课堂(十九):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6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农户内家庭成员依法平等享有承包土地的各项权益。”第23条规定:“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第24条规定:“国家对耕地、林地和草地等实行统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