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主导的钢铁产能指标置换中对去产能企业不能按视同销售征税
基于上述文件,钢铁企业所有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在公告产能的范围内实施产能置换,新建产能须小于或等于退出产能,以此实现在控制总产能的同时,有序退出过剩产能、优化产能结构的政策效果。2016年,国务院国资委、各省级人民政府上报国务院备案去产能实施方案,并形成了钢铁行业冶炼设备清单,《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
行业下行顺势清赛道,工信部“急刹”钢铁产能置换
从2017年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第一次修订,到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关于完善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第一次暂停与再次修订。从2021年工信部《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到2024年工信部《关于暂停钢铁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第二次暂停与再次修订,我国钢铁产能置换政策越来越趋于体...
钢铁产能置换时隔四年再度叫停,新规修订何以改变产能过剩负向循环?
工信部指出,2021版置换办法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机制不完善、与行业发展形势和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第二次修订之后的置换办法是2021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但当时规定的钢铁产能减量的比例,其实是不太符合目前产能...
解读!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将再度升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项目建设实行产能置换。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需置换淘汰的产能数量按不低于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的1.25倍予以核定,其他地区实施等量置换。2015年4月20日工信部发布了《部分...
工信部:8月23日起暂停公示、公告新的钢铁产能置换方案 将加快研究...
证券时报e公司讯,《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机制不完善、与行业发展形势和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当前,钢铁行业供需关系面临新挑战,绿色低碳、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兼并...
政策追踪08:钢铁产能置换办法暂停背后的故事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第一版内容对产能置换设置等量置换,减量置换两种办法,按照不同区域对产能置换进行对顶,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环境敏感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实施减量置换;2021年调整后对地区进行更细致划分,设置大气污染纺织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汾渭平原等地区以及其他“2+26”大气通道...
《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2023年11月23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四川省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四川省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有关内容政策解读如下。一、编制背景为推进全省钢铁、焦化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建立健全钢铁、焦化行业长效管控机制,确有必要出台钢铁和焦化行业产能置换实施细则。
工信部暂停钢铁产能置换,产业政策将如何优化
通知提到,《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实施以来,钢铁行业通过钢铁产能置换,有力促进了行业改造升级、结构调整、布局优化和兼并重组,但仍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监督落实机制不完善、与行业发展形势和需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中国钢铁产能置换政策始于2015年。2015年4月20日,工信部印发《部分产能...
国务院: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 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
(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行动1.加强钢铁产能产量调控。严格落实钢铁产能置换,严禁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严防“地条钢”产能死灰复燃。2024年继续实施粗钢产量调控。“十四五”前三年节能降碳指标完成进度滞后的地区,“十四五”后两年原则上不得新增钢铁产能。新建和改扩建钢铁冶炼项目须达到能效标杆...
暂停钢铁产能置换,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有助于行业产能建设出现一定空档期。钢铁产能置换办法自2015年首次推出,目前已经持续两次修订。早在2015年4月20日,工信部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2017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2021年5月6日,工信部发布修订后的《钢铁行业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