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事故案件中机动车挂靠单位的责任划分
原告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的规定,将机动车挂靠在运输公司名下,由运输公司实际运营的,因《民诉司法解释》第55条并未明确该情形是否属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故原告诉请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受理条件,本院对其诉讼请求不予支持。2.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保险责任的问...
公交司机突发心脏不适致3死7伤,如何担责?
不足部分,由于肇事司机是在履行职务行为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和《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应由肇事司机的用人单位即公交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律师提醒为保证安全驾驶、保护群众生命安全,申请驾驶证时应如实告知是否罹患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申领驾驶证后,罹患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也应按要求...
杭州中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理解与适用(二)
《解释》第2条与《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在关于过失相抵原则的适用条件上规定不一致,《解释》是对《民法通则》关于侵权人身损害所作的进一步解释,其内容与《民法通则》一样,系一般法;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民事责任承担的规定相对于《民法通则》而言,系特别法。因此,根据特别法规定优先...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以人为本 体现公平
存在问题:第76条规定不够具体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法律第76条体现的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交通事故处理理念立法思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四大热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29日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作出修改,进一步明确了在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在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在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时,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17日。
社会各界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意见
中国人大网11月21日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系到每一个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为了将这一条修改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分别于2007年11月上、中旬召开座谈会,听取社会各界对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意见。
法学专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修正有关问题的意见
中国人大网11月21日讯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关系到每一个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为了将这一条修改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2007年11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国社科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北京交通管理干部学院等院校...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以人为本 体现公平
存在问题:第76条规定不够具体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自2004年5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法律第76条体现的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交通事故处理理念立法思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人大法工委就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听取意见
中新网北京11月18日电(记者孙宇挺)为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于本月上旬召开座谈会,听取法院、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等单位的意见。有与会人士指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方发生交通事故,不应适用无过错原则,保障民众生命、健康的责任应当是社会责任,不应完全由机动车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