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因此,本案合同中关于车位、车库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车库出租的协议怎么写?最新出租协议是怎样的
在车库管辖范围以外撞坏,不在此协议之中。6、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不履行上述协议内容,则按年租金总额的20%向对方赔付违约金。同时追究甲方或乙方的法律责任。三、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字:xxx乙方签字:xxx20xx年x月x日二、租赁合同的种类根据租赁物的不同,租赁可...
车位、车库纠纷裁判依据总整理
车位、车库类纠纷中还有因为出租、购买、使用而发生的纠纷,比如,业主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的规定而主张优先购买或者优先承租车位、车库的纠纷;再如,因他人侵占车位、车库而发生纠纷。处理车位、车库纠纷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的法律规定主要是...
明确了!最高院:人防地下车库所有权不得转让,但使用权可以转让流通!
(一)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从合同名称、约定的购房单价等内容均表明转让权利的性质为地下车库、社区用房及商铺的所有权,二审法院以双方当事人对于转让地下车库和社区用房的权利性质没有明确约定为由,认定双方当事人合意转让的标的物为地下车库和社区用房的使用权,没有证据支持,认定事实错误。(二)因...
物业管理条例公布!9月1日起施行!业主们快来了解→
第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人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人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进行约定。第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
车位“只售不租”、物业“捆绑收费”、电动车停放充电、物业公共...
维保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等;(四)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通信等专业经营单位的报修服务电话等;(五)上一年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及物业服务项目总体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服务项目收支预算;(六)上一年度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公共收益收支与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七)物业服务区域内车位、车库的出售和出租情况;(八)其他...
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的性质与收取依据
车位、车库的权属类型城市住宅小区的车位、车库的权属存在不同类型,分清车位的权属类型是理解停车服务合同相关权利义务的物权基础,其类型可以概括为产权车位、人防车位及公共车位三种。依照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速来围观
物业承接查验费用的承担,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建设单位承担。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五计算无偿配置物业服务用房,计算面积不足一百平方米的,应当按照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标准配置。
【文字解读】地下空间车位租售相关问题解答
4.人防车位可租给非小区业主吗?答:在满足本小区业主之前,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5.人防车位租赁,合同最长签多久?答:我州内人防车位每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3年。根据恩施州住建委2018年7月16日发《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
《淮安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等你提建议!
第八条物管区域备案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后,新建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由建设单位在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前办理备案,并在新建物业出售时,将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示。已划定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并实施物业管理但尚未备案的,由物业服务企业办理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