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与使用收益,归谁?最高法这样判!
一次性收取租金,车位使用年限等同于美加广场的产权年限;元盛公司与深圳市南山区美加广场业主委员会签订《协议书》后,又与案涉小区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将27个车位长期出租给案涉小区业主,租期为20年,20年以后有优先承租权。
关于车位车库纠纷的42条裁判规则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据此,在建筑区划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凡是经过规划的,无论是在地下还是在地上,无论是否在小区道路上,都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虽然《民法典》没有明确规划...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改造方案中包含通过移栽小区内部分树木增加小区停车位的内容,原有树木目前均移栽在小区内.不属实部分属实经调查核实:举报件反映的周家嘴路1010号为旧改基地,周边居民已搬迁.因在此设置可回收物中转站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北外滩街道向区旧改指挥部租赁设置街道"两网融合"可回收物中转站,该中转站根...
广州市政策文件库
对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除本指导意见第(十)条规定情形之外的物业租赁底价,属于市属国企物业租赁的,由市属国企按程序集体研究通过后方可实施;属于下属企业物业租赁的,按程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属国企同意后方可实施。(十四)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可按企务公开要求公示后,以不低于招租底价确定租赁价格。无...
业主签订租赁20年人防车位协议后诉请解除合同 法院驳回诉请
本案中,置业公司依法享有涉案停车位的使用、收益的权利,其与夏先生签订的车位租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夏先生对其主张的置业公司的欺诈行为并没有提交证据证实,故双方应当依约履行,不得擅自解除或变更。一审判决驳回夏先生的诉讼请求。
租客擅转租车位 能否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法院判决:不能!
一审法院认为,车位与房屋分别进行了不动产权登记,车位和房屋在物权上相互独立(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车位和房屋在物理空间上相互隔绝,从字面意思和生活常识角度都难以将车位理解为房屋组成部分。闻女士虽主张双方签了补充协议约定车位使用事宜,但未提供证据。法院故判驳其全部诉求。闻女士提出上诉,主张车位属房屋的一部分,同属于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协议的人防车位为何被挂“已售”牌?
协议中还约定:“上述费用一次性包干,续租期限由乙方(业主)自行决定,甲方(开发商)不因车位租金价格的市场变化再行收取或返还乙方车位租赁费用。”余先生认为,这协议表面是租,实际是卖车位。余先生质疑:“人防车位怎么能出售呢?”余先生并不是唯一反映该小区涉嫌违法出售人防车位的业主。在多位业主举报后,吴江区检察...
齐鲁晚报:“须签67年车位租赁协议”,要让违法者受惩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部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开发商这种“一次性签订67年租期”的行为,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安徽阜阳市民吴先生近日向媒体反映称,他所在的小区开发商阜阳红星美龙置业有限公司将车位与房源捆绑销售,并要求业主签订长达67年的车位“租赁协议”,他希望三年一签,多次协商...
石家庄天然城小区不靠谱:车位出租协议一签60年
石家庄开发区天然城小区的一些业主向燕赵都市报反映:近日该小区物业要将除个人产权车库以外的地上车位长期出租,协议签60年,一次性交6万元。业主认为物业此举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解决这一问题。针对这一情况,6月5日,本报记者对天然城小区进行了实地走访。
红星美凯龙(01528)签订房屋、车位租赁及物业服务合同
同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宇煦与上海星之域就租赁车位签订车位租赁协议。上海宇煦将车位出租予上海星之域,自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每个车位每月租金为人民币800元。同日,公司与上海星之域就公司商务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事宜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上海星之域将为公司商务办公大楼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自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