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通知: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
2024-09-2510:53山东9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相关业务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9月25日(周三)20:00起至10月1日(周二)8:00止,分时段开展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差额调整和相关系统版本升级工作,期间社保费相关系统将无法登录办理业务。全文如下。尊敬的缴费...
青岛市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差额补收工作将于10月启动
采取银行扣费方式缴纳的,税务部门将在10月缴费期内对1至7月份差额部分进行统一扣费;采取自行申报方式缴纳的,请于10月底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补缴差额部分。中国山东网记者刘淑红报道
...11家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涉及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保费
2023年4月7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单位逾期未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2023年9月26日,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青岛市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依法申请法院...
青岛税务:社保缴费新渠道 “春风”惠民暖人心
第33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将紧扣“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主题,继续多渠道、多角度、多层次进行社保费缴费方式变更的宣传,增强与纳税人、缴费人的良性互动,力求在办好为民实事、服务新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取得更多实效。
公布了!事关潍坊社保缴费
1.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参保单位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上下限分别暂按21207元和4242元)。2.在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统一公布前,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4...
事关你的社保!山东最新通知
四、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五、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如企业参保职工退休、离职等涉及后续补差的,参保单位应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提前自行预扣该职工年初以来在本单位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差额(可参照10%预扣),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
事关社保缴费!山东发布最新通知
四、参保单位原则上应于2024年1月31日之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五、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前,如企业参保职工退休、离职等涉及后续补差的,参保单位应切实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提前自行预扣该职工年初以来在本单位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差额(可参照10%预扣),2023年度全省全口径...
青岛启动2024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
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年1月1日至19日,在社平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并通过青岛市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申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当年度缴费基数的,将沿用上一年使用的缴费基数,并按规定进行保底封顶调整。年度中若确需修改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应在每月19日前办理当月及之后月份的缴费基数...
2024年度青岛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启动
企业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保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15日,主要采用在线申报和自助申报两种方式。参保单位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qingdao.gov)进行在线申报,单位人数50人以下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模块直接申报,50人以上的使用“年度缴费基数导入”模块申报。无法进行...
青岛市黄岛区税务局:开展企业社保费 银行扣费账户确认工作
为扎实推进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各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更好的服务缴费人,保证缴费单位顺利缴费,黄岛区税务局根据市局统一安排,开展缴费辅导和银行扣费账户确认工作。黄岛区税务局充分发挥各税员管理科所属地优势,利用钉钉工作群、微信群、短信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与辅导,确保将社保费银行扣费账户确认的通知送达到每个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