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待遇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2年1月1日起我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全面推开后,长护险待遇与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康复辅助器具租赁补贴、残疾人托养补贴、辅器具购置补助等相关政府类补贴原则上不得重复享受。(一)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待遇衔接已经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政策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不再享受长护...
广西2024年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涉及这些→
在生活护理费方面,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因工伤残人员;调整金额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月标准分别增加168元、135元和101元。在供养亲属抚恤金方面,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已在广西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
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提高 月伤残津贴最高增加150元/人
本次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对象为我市2023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具体调整标准为:伤残一级至六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分别按每人每月150元、140元、130元、120元、110元、100元的标准增加。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
以案说法|意外险是否应赔误工费、护理费等
甲保险公司主要上诉理由:1.被上诉人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不属于意外保险理赔范围,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将意外伤害保险混同于责任保险;2.甲保险公司将电子保单及条款共同发送给投保人预留的手机和邮箱,而非是只发送了电子保单首页;3.案涉驾乘意外伤...
又涨了!临沂市连续20年提高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标准
临沂市连续20年提高工伤保险3项定期待遇标准为切实保障和改善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按照有关通知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临沂市继续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目前,已补发到位。此次调整范围是:2023年12月31日前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
最新!2024年陕西省工伤保险待遇赔偿标准汇总
标准:202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每月3839.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每月3081.2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每月2322.9元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发[2023]30号)...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202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不包含202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已经死亡以及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已领取(享受)基本养老金的工伤退休人员不参加伤残津贴待遇调整。
江苏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明确门诊住院标准
江苏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明确门诊住院标准江苏省人社厅、省财政厅8月28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
这笔护理费该不该由保险公司承担
中国法院网讯护理费通常理解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者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日常生活不便,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陈某受伤后向保险公司索赔,该公司以护理费系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护理费用且已包含在医疗费中,不属于保险赔偿项目为由拒绝赔付。近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江苏调整202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8月28日下发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对象为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已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职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以及已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