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以业主代表大会取代业主大会。2.任何业主有权力监督业委会...
1.不能以业主代表大会取代业主大会。2.任何业主有权力监督业委会工作,对业委会的任何资料进行查询。3.如果没有按照法定程序,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选聘和续聘物业服务企业,并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和业主总人数过半同意,才能签订物管合同,不按此规定
业主大会
街道、乡镇在受到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申请后,需要在30日内对提出申请的业主身份和申请意愿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指定居委会、村委会工作人员担任业主大会成立筹备组组长。四、如何作为业主代表参加筹备组?要想作为业主代表加入筹备组,首先应当是本小区的业主,还要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本人、配偶及直系亲...
不再将“拒付物业费”与业主代表资格挂钩!《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
维护法制统一,增强立法的协同性。根据全国人大统一要求,对业主大会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条件作出修改,不再将“拒付物业费”与业主代表资格挂钩。基于与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上位法衔接和有关改革精神,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调整为“物业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制度”,对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限和业主委员会人数进行相应调整。
成立业主大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蚌埠官方回复……
筹备组一般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等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三、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一)筹备组应当开展的工作1.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内容;2.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及业主委员会议事规则;3.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人数...
关于印发《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通知_合肥市...
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活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合肥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揭牌!全省首家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辅导办成立
”针对以上问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辅导办公室根据具体要求和程序,为业委会组建和换届提供全流程、专业化的法律政策辅导和支持,对本辖区内各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主代表以及业主开展物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专题知识讲座和培训,全面提供政策法律知识的技术保障(www.e993.com)2024年11月23日。多机制融汇,治理“源头化”南七街道物业...
关于修订印发《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新余市城市管理局,赣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为进一步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活动,我厅组织修订了《江西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会议:(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三十日内,向物业管理区域所在...
业主如何申请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同意,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
修改52处、事关全体小区和业主,新版《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
一、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日起成立。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住宅小区,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可以列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二、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一人的单数。筹备组可以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居(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