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参考)
1.凡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均需按程序提交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党委书记或受书记委托主持会议的党委会成员通过局党委会议行使决策权。2.参加局党委会议集体决策的正式成员为局党委会成员,其他县处级领导列席局党委会。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局党委会成员到会方能召开。根据议题内容,局党...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有何规定?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
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 《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白涛主持会议并作主题发言,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省审计厅派驻集团审计专员办事处成员、总部相关部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强调,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政治性、政策性、原则性极强,是党管干部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干部任免的关键环节,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起决定性作用。集团及各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防...
中组部:不得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两个不得”,即不得以个别征求意见、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不得凌驾于组织之上,反对和防止个人或者少数人专断。“五个不准”,即不准任人唯亲,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不准超职数配备、超机构规格提拔任用干部,不准泄露讨论决定情况,坚决...
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 2016 年国家...
22016年12月5日星期一要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把干部选拔任用讨论决定关中组部修订《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在杭州举行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工作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要求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
山西省县级党委常委会任免干部实行票决制
同时,山西省作出规定,县级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常委到会,缺席的常委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人大常委会主任、政协主席等列席人员不参加票决;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时,暂缓票决;讨论的干部人选,涉及与会人员本人、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员时,本人应回避有关事项的讨论和任免;票决未通过的...
地方党委会工作条例修订:明确省市县常委会委员名额
在老版条例中,设有专门的“书记办公会”一节,规定其议事范围是:酝酿需要提交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常委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交流日常工作情况。书记办公会由书记、副书记参加。而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地方各级党委按照中央关于领导班子配备改革要求,实行常委分工负责制,大幅减少了副书记的职数。书记办公...
中央首次明确地方委员会编制 省级党委11至13人
第八条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常委会委员名额,省级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党中央决定或者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党的地方委员会设书记1名、副书记2名,个别民族自治地方需要适当增加副书记职数的,...
【党建学习园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四条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