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魏|人工智能时代下有限复合性数据法益的刑法阐释
在数据治理的前端,由于数据的种类及运用范围广度,以数据为侵害对象的不法行为中存在多种法益保护的主张,针对数据自身安全的本体性法益、体现数据表征功能的复合型法益以及强调社会性的国家管理秩序法益等。但在前置法分类分级模式以及刑法谦抑的要求下,各类法益似乎均无法完全适配数据侵害行为的治理要求,这就产生了一个重...
皮勇 李小东 战捷:提供公民地理位置核验服务又存储使用有关数据的...
第一,从行为对象看,二公司在服务器中存储的信息具有可识别性。第二,从行为方式看,这种“存储”行为不是静态的保存信息行为。A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未经用户同意,违反正当、必要的原则,在其数据库中拦截并有意识地整理存储大量个人信息,该行为符合《解释》第4条关于“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公民个人信息...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平安通”服务试点的指导...
(三)要协助“平安通”服务运营机构,与服务区内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专业化组织签订合作协议,以便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转介工作。(四)应结合有效服务人数(有效服务人数是指服务评估时仍使用“平安通”服务,且签约时间1年及以上的服务对象人数)、服务质量、有效投诉量、用户满意度等因素,制定服务评估细则。每年服务期...
赵桐:《数据的领域性法益:范畴、类型与功能观念》
传统犯罪的网络化不会改变犯罪构造与不法和罪责内涵,但是以数据为对象的核心数据犯罪则突破了刑法分则教义学原理,其带来的挑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在归责路径上,网络平台、服务提供商等数据传播方成为新的主体,为犯罪参与理论和不作为犯教义学带来了新的挑战;而由于数据主体大多深入参与了数据活动,被害人教义学有了新...
程皓楠|| 论行政的首次判断权
正确地认识事实是后续判断展开的前提,在涉案基础事实不清、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对行政在新事实上的首次判断权的尊重取决于法院的事实发现能力。法院的事实发现能力不能同行政机关相比,因为行政机关获取的信息通常来自行政调查,是第一手的,而法院获取的信息则大多来自案卷,是第二手的,并且行政官员在事实判断上具有法...
仙桃法学家论坛 |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第三,不能将个人权利作为行为对象,而将国家对个人权利的所谓管理秩序作为保护法益(www.e993.com)2024年10月19日。这是因为,国家的管理本身就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各项权利,如果将权利当作行为对象,将管理秩序当作保护法益,就有本末倒置之嫌。例如,有学者认为,“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相关权利当然会受损,但刑法的目的却是知识产权管理秩...
彭辅顺:非法使用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刑法规制
由于该罪的实行行为包括出售、提供、窃取等行为,其对象是公民个人信息,因此基于法秩序统一性原理,结合《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侵害的法益应当是人身权下的个人信息权益,其中主要是个人信息自决权中的流转决定权。未经信息主体同意,擅自出售、提供和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即是对...
刘哲石:数据产品的法益识别与刑法保护路径 |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刑法之所以保护法益,是因为其是个人实现自我目标不可或缺的事物,当刑法对某项法益的保护会妨碍个人自我发展的实现,那么此种法益就没有刑法保护的必要,权利人基于自我发展所实施处分法益自决的行为,刑法应当予以尊重。数据产品能够正当发行使用的前提,是所涉及的个人数据为合法渠道取得的,或来源于个人对数据使用的授权或...
大咖说 | 张明楷:具体犯罪保护法益的确定依据
第三,不能将个人权利作为行为对象,而将国家对个人权利的所谓管理秩序作为保护法益。这是因为,国家的管理本身就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各项权利,如果将权利当作行为对象,将管理秩序当作保护法益,就有本末倒置之嫌。例如,有学者认为,“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的知识产权相关权利当然会受损,但刑法的目的却是知识产权管理秩...
饶传平 吴亮 冉高苒|数据法治三人谈
以公民个人信息为抓取对象时,若属于用户自愿公开的一般个人数据,且未设置防抓取技术措施的前提下,首先应当允许被爬虫抓取,其次在权限范围内以提高效率为目的利用爬虫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也不应认定其违法性,即在实质上数据抓取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威胁并未达到实质违法犯罪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