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写社区矫正本月工作学习情况月度小结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应当每个月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提交病情复查情况。不如实报告情况的,将依法予以处罚。活动情况报告全文:9月26日下午,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到赵河街道司法所检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检查组工作人员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的形式,详细了解了赵河司法所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情况...
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沿用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20年7月1日废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情形规定了兜底性条款,即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认定是否达到...
浙江天台:数字赋能有温情 智慧矫正暖人心
“在大家的关心和帮助下,我的家庭关系慢慢变好,生活也越来越好,真心感谢社会没有放弃我。”龚某在月度小结中写道。龚某是一名被判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的社区矫正对象,刚到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报到时,工作人员发现龚某思想情绪低落、生活态度消极。经初步了解,龚某家中有3个子女,经济状况较差,丈夫起诉要与其离婚,...
第三十三批指导性案例_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沿用了2012年3月1日实施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020年7月1日废止)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撤销缓刑情形规定了兜底性条款,即有“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情形”,应当提出撤销缓刑建议。认定是否达到...
关于印发《江西省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十一条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司法所应当建立台帐,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管理教育、参与矫正活动、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记录,每月进行一次小结。日常考核以得、扣分形式予以量化,并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月度小结考核表》。由司法所集体研究,报乡镇(街道)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