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学兰陵·隆礼重法】宋远升为兰陵法院干警授课
9月29日晚,兰陵法院第四期“劝学兰陵·隆礼重法”大讲堂开讲,华东政法大学宋远升教授受邀为全院干警作专题授课。大讲堂由兰陵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邵泽毅主持。县检察院部分干警受邀参加讲座。讲座中,宋远升以《媒体与审判》为题,从媒体对司法审判影响讲起,解析自媒体时代公共舆论对案件审理的影响。结合具体案件分享了审...
校企联手 合作共赢——隆礼高中与荣庆驾校联合致力兰陵文化共建
日前,临沂市隆礼高级中学与兰陵县荣庆通达驾校签署了“兰陵文化共建协议”书,就推动新时代兰陵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合作共赢达成一致意见。隆礼高级中学一行五人,在校长杨卫启的带领下,来到荣庆通达驾校参观学习,受到荣庆驾校校长李明的热情接待。他们首先参观学习了荣庆驾校的党员教育活动室和荣庆集团的发展历史陈列室,然...
【劝学兰陵·隆礼重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品新受邀为兰陵...
以学赋能,以培促干。7月27日,兰陵法院第二期“劝学兰陵·隆礼重法”大讲堂开讲,特邀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品新,为全院干警作专题授课。讲座由兰陵
隆礼重法:彰显“法安天下”与“德润人心”辩证关系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的治国策略,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慎刑思想等,都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智慧。隆礼重法以礼法并用为基础,进一步体现礼法在治国中的关系。其中,“隆礼”强调推崇礼与道德规则,“重法”要求重视法律规范,两者相辅相成,互补互助。唐律是唐朝的一部刑法典,也是中国现存第一部内容完整的法典,...
孟院动态 | “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十五讲:张涛教授...
近日,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老年大学主办,孟子研究院、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济宁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济宁老年大学承办的“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十五讲在山东老年大学进行录制,特邀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易学文化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张涛作了《善〈诗〉〈书〉与隆礼义——孟荀的经...
出礼入刑、隆礼重法彰显中华法系理性思辨和实践智慧
可见,礼的等差性与法的特权性是一致的,礼法互补,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以法为外貌;以礼移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瘅恶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的公平;以礼行法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明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以礼入法使法律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出...
临沂市人大代表苗立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将荀子隆礼...
临沂市人大代表苗立义|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荀子隆礼重法思想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培养一支带不走的老苗调解队伍,荀子,苗立义,临沂市,人大代表,春秋战国,人民群众
荀子“隆礼重法”的思想解读
在法家看来,法等同于刑,以刑赏为治国之纲,礼是被摒弃的对象。正如荀子当初驳斥秦昭王“儒无益于人之国”时的辩解:“儒者法先王,隆礼义,谨乎臣子而致贵其上着也。”相应地,荀子的刑罚观则是“以善至者待之以礼,以不善至者待之以刑”。他既反对“不教而诛”,也反对“教而不诛”,即先德礼后刑罚。
“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十三讲:干春松教授主讲《大勇与...
4月22日下午,由尼山世界儒学中心(中国孔子基金会秘书处)、山东老年大学主办,孟子研究院、中共济宁市委老干部局、济宁市文化传承发展中心、济宁老年大学承办的“居仁与隆礼——孟荀思想解读”第十三讲在山东老年大学进行录制,特邀北京大学哲学系、儒学研究院教授,中华孔子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国际儒学院兼职教授,...
"隆礼重法"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国学大师冯友兰认为,“孟子以后,儒者无杰出人士。至荀卿而儒家壁垒,始又一新。”荀子承续西周以来“礼教为本、刑罚为用”传统,主张“隆礼尊贤而王,重法爱民而霸。”“隆礼”“重法”构成其政治法律思想的双子内核。荀子虽然对人性抱持谨慎乐观态度,认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人为)也”,但深信可通过“隆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