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7问7答
由谁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答:可以转让,但有一定风险。如果股东转让的是尚未到出资期限的未实缴出资股权的,由新股东承担缴纳出资的义务,原股东对该出资义务承担补充责任;如果转让的是出资期限已到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的,新股东和原股东对未出资的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新股东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到期但未实缴情形的,仍由...
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的股东能否“金蝉脱壳”?
因此,作为案涉股权的转让人,陈某和姜某应对刘某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甲公司有权主张陈某在未实缴出资300万元范围内、姜某在未实缴出资50万元范围内向甲公司清偿货款40万元及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法官说法■新《公司法》对于股东转让未届出资期限股权所应承担的责任有明...
周游:股东出资规则的体系性解释 | 交大法学202405
股权出资本质上是股权转让,需要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包括拟用于出资的股权是否满足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要求,如依照新《公司法》第84条规定通知原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相比之下,债权出资在原《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中虽有所谓“债转股”的规定,但其中仍有诸多需...
法院判决:未实缴出资,历次转让的股东均应对债权人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被告张某、王某以其出资期限并未到期、股权系代持、转让股权系因离职为由抗辩其不应就仁和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被告李某、赵某未作答辩,第三人天和公司、仁和公司及钱某未作陈述。经查,仁和公司成立于2007年6月,原注册资本10万元,发起人股东为蔡某(实缴出资3万元)、徐某(实缴出资7万元)。2016年4月,蔡某、...
入库案例:“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权转让后继受股东追偿...
2015年7月16日,陆某某及其父陆某甲(甲方)与朱某某(乙方,系张某配偶)签订《上海某能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上海某能源公司40%股权转让给乙方,该协议载明:“一、1、甲方持有上海某能源公司40%的股权,甲方应出资424万元,实际出资424万元。乙方自愿出资455万元将甲方持有的上海某能源公司40%股权受让为...
出资期限还未到的股东转让股权后,对公司债务能否免责?
多数观点认为,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原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的,应当享有期限利益,不构成“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应对公司债务免责(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但认缴资本制下股东享有出资期限利益不得动摇公司资本充实基础,不得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在出让人出资加速到期或者恶意逃废债务、逃避出资...
新《公司法》下,以前未实缴的公司怎么办?减资、股权转让、注销,选...
王总有个有限责任公司,100%控股,注册资金1000万元,全部属于认缴,也就是实收资本0元。经过2年经营,截止目前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也就是净资产1000万元。现在要股权转让给刘总,股东决议中标明的转让价格0元。请问:该股权转让价格0元是否合法?答:0元价格不合法,需要核定股权转让收入。计算方法如下:...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就公司拟转让中山证券67.78%股权事项,公司将以不出现公司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为前提,严格遵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坚持以《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基础,以审慎的态度综合考虑、统筹推进,确保不出现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业务的情形...
...上期的股权转让款为公司2023年、2022年对上述公司的实缴投资金额
同花顺金融研究中心07月08日讯,有投资者向万润新能提问,从企查查上查询到志存锂业的股权结构,贵公司实缴出资163万元,但公司年报志存锂业股权转让款本期八千多万,上期发生额一亿九千多万究竟是啥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完全看不懂,还有无棣金海
“知产”变“资产”——从新公司法修订看拟上市企业实缴出资
因此,基于新公司法出资期限的变化,对尚未完成注册资本实缴的存量公司而言,为实现新法合规目的,有两种实现路径:(1)减资;(2)出资实缴。就减资路径而言,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除需履行法定减资程序以外,还要求全体股东对减资前的公司债务在原有认缴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注2]。而就出资实缴路径而言,除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