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编制经营方案 精准提升森林质效——江西省首个集体林山场简明...
支持集体林场、民营企业、村委会、村小组、个人或联户经营150亩以上、3000亩以下的主体编制简明森林经营方案,鼓励承包面积150亩以下的承包农户采取联户的方式进行简明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结合全县山林特点和现行林业政策,森林经营方案包括5年经理期内资源现状、森林培育、森林采伐、直服用地、非木质经营、森林保护、效益分析...
【案鉴】定南一男子无证滥伐自家承包山场数量较大林木被判刑!
将构成犯罪!近日,我院审结一起黄某无证砍伐自家林木案,被我院以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案情回顾被告人黄某为抚育竹林,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在自家承包的山场砍伐林木。在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制止其砍伐行为后,仍在该山场继续砍伐林木。经鉴定,被告人黄某在...
擅自采伐本人承包经营山场的树木如何处理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于2009年承包山场,已栽植柏树和松树,因山上长有许多杨树,且生长状况不好,影响新栽树木成长,遂在未办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通过间伐的方式砍伐杨树16株,并搬运回家中,因李某无证采伐的是自己承包山上的林木,故应当按照滥伐林木给予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与村委会在2009年承包合同中明确...
解除林业承包合同后,抚育林木的增益归谁?
经司法评估,案涉山场至基准日,栽种的绿化苗木、经济林、沟渠、林道价值合计为139万余元,扣除原有林木价值26万元,开发公司承包后的增益价值为113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承包合同与补充合同均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遵照履行。开发公司始终未按期支付承包费用,属于违约。但国有林场在开发公司违反《山林...
梅州一男子砍伐自己种的桉树被判刑,怎么回事?
被告人古某于2007年与梅县区某村委会签订了山场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30年。因承包的山场内桉树长势较差,古某便想将长势不好的桉树砍伐后重新施肥培植。2022年12月初,古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雇请工人将山场内自己种植的桉树林砍伐。至2024年3月,被砍伐的桉树基本已长成3至5米的幼树。经鉴定,被砍伐的...
国家林草局印发《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第四批)
安徽省宁国市推动“小山变大山”改革宁国市是安徽省重点山区县市,有林地面积295万亩,集体林面积289万亩,占比97.97%(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分山到户后,“一山多户、一户多山”现象普遍,山场碎片化成为制约当地林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宁国市开展了“小山变大山”改革,以村组为单位,在不改变集体林地承包权、林农利...
以案说法 | 承包山场造林,可否享有公益林补偿款?
承包山场进行造林,是否享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近日,薛某元诉福建省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一案,经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定县自然资源局向山场承包管护人薛某元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原告薛某元作为造林总承包人,于1990年与某村委会签订造林承包总合同。合同签订后,薛某元按约履行造林、管护工作...
山场承包人诉请自然资源局发放公益林补偿款
承包山场进行造林,是否享有生态公益林补偿款?近日,薛某元诉福建省长汀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一案,经长汀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定县自然资源局向山场承包管护人薛某元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款。原告薛某元作为造林总承包人,于1990年与某村委会签订造林承包总合同。合同签订后,薛某元按约履行造林、管护工作...
【司法案例】承包的山场因被划入自然保护区而导致林木不能采伐...
关于第二个焦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只是规定了承包造林的集体和个人的合法利益应受国家依法保护,但并未明确县级人民政府应对自然保护区内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的山场林场承担赔偿或补偿职责。二上诉人请求被上诉人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赔偿或补偿的法定职责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
“7600元承包山场40年”,谁在靠山吃山?
(6月12日中国新闻网)1164亩集体山场,被以7600元的价格租赁了出去,而且租赁期限长达40年。这样的价格显然是不符合市场规律的。就是这样明显不符合公平原则、不符合市场规律的承包价格,在案件审理的时候却一审就是好多年。这让当地村民难以接受。有人说,法律为何不能维系正义?对于这一点我们其实不应该担心。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