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远:论轻微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构建 | 清华法学202406
从轻微罪名入法的逻辑初衷来看,立法者之所以设置较短的有期徒刑或较轻的拘役、管制,就是考虑到轻微犯罪行为的客观危害性与主观可责性是有限的,但在现有的犯罪附随后果制裁体系中,大量永久性的犯罪附随后果等于宣告犯罪人“社会性死亡”,导致出现了普遍的“轻罪不轻”“微罪不微”、犯罪结果与附随后果“头轻脚重...
郭锐 曹瑞璇|职业打假行为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与界定研究
职业打假行为与一般生活消费购买行为的最本质区别是主观目的不同。普通消费者的一般生活购买行为是“为满足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即通过购买商品并对其进行使用,以此来满足自身特定的非生产性物质或精神需要。例如,购买服装服饰以满足“衣”的需求;购买食品或去餐厅就餐以满足“食”的需求;购买商品住房或承租公寓以满足“住...
不予处罚和不予立案有何区别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二年,或者违法行为有连续、继续状态,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至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二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一)有涉...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执纪执法贯通,准确认定行为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
陈禹橦:类型事实区分视角下行刑交叉案件刑事违法性的判断
不同立法目的对治安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解释产生深远影响。因此,为了提高治安效率和维护治安管理秩序,治安管理处罚法惩罚的治安违法行为更重行为描述而非损害结果,这与刑法以法益受侵害的危险或者结果为根据,存在显著不同。第二,主观归责上,治安违法行为主观要件没有区分故意、过失(治安违法行为是否要求主观要件...
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 违规干预和插手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不仅侵害职务行为的正当性,还严重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公信力和执纪执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www.e993.com)2024年11月22日。违规干预和插手执纪执法活动并收受贿赂的,一般情况下不同时评价为违反工作纪律,但在特殊情况下,若仅认定涉嫌受贿犯罪不足以充分反映行为的本质和严重政治危害...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法律规制与辩护要点
3.上游犯罪不必依法受到裁判实践中,大量存在由于司法办案进程以及相关行为人逃避抓捕无法及时归案等原因,导致下游人员已经受到刑事强制措施而上游人员还未归案的现象,如多发的电信诈骗、境外赌博等,此时更要严格遵守上游犯罪查证属实的前提标准,对上游犯罪的相关证据进行充分质证,如盗窃型掩隐案中,查证属实的证据标准...
75号咖啡 | 筑牢“反诈”铜墙铁壁: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与...
目前学界和实践中对于其的理解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只需证明其在犯罪集团实施了诈骗活动。这一观点总体上是妥当的。但实施不等于亲手实行,提供帮助也可以。第二种观点,应至少查证犯罪集团或犯罪团伙一起诈骗犯罪事实。这里应当注意区分个人与组织的行为性质,光有加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是不构成犯罪的,还必须...
江西:印发4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
对于公职人员以人情往来等名义给予上级领导财物的行为,要准确区分是一般人情往来还是行受贿犯罪。对公职人员通过行贿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匡正选人用人良好风气,从源头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基本案情被告人胡某某,男,1966年12月出生,汉族,江西省某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
精品工程|利用向系统植入漏洞程序取款行为之司法认定——以覃某胜...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11]主要存在如下三个方面的区别:第一,犯罪客体不同。前者的犯罪客体为系统的运行安全,后者的犯罪客体为国家予以特殊重视部门的系统安全;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前者针对的是一切系统,后者针对的是特殊部门的系统;第三,行为方式不同。前者的行为方式为对系统实施破坏,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