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广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
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网企业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涉及非电网直供电的,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电量,电网企业向非电网供电主体、非电网供电主体向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向用户,也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
城中村“加收电费”:家电藏“猫腻”,收据多“花样”!
2024年5月至10月,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约0.589元/度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600度时,则每度电需加收0.05元,即按约0.639元/度计费;当月用电量超过601度时,适用第三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30元,即按约0.889元/度计费。记者走访市区多个...
电价、服务费需明码标价!广州要求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不能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不管是否电网直供电,均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
严查1.5元/度!广州城中村电费:禁止加收!多个房东被罚款!
根据举报线索,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1.5元/度的单价向番禺区钟村街中三路段大地塘某创业公馆内各分表用户收取2023年5月的电费;按1.36元/度的单价向公馆内各分表用户收取2023年6月至7月的电费;在收取2023年8月的电费时,向部分分表用户以1.36元/度的单价收取电费,另向部分分表用...
一度电收1.5元?“电费刺客”将被罚!附举报方式
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58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05元,即按每度约0.63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达601度及以上时,适用第三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30元,即按每度约0.889元计费。
一物业公司被罚款75万元!广州公布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按1.36元/度的单价向公馆内各分表用户收取2023年6月至7月的电费;在收取2023年8月的电费时,向部分分表用户以1.36元/度的单价收取电费,另向部分分表用户收取0.89元/度的电费外加0.47元/度的“代收公共照明分摊费”等费用,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36元/度(www.e993.com)2024年10月21日。
广州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根据举报线索,天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天河区荷光路某出租屋房东潘某某,于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按1.13元/度的单价收取租户电费的同时,另按0.37元/度标准收取公摊管理费,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为1.5元/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违规加价收取电费被罚!附举报方式→
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电费加价问题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电费违规加价行为2024年5月至10月,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589元计费。当月用电量为261度至600度时,适用第二档标准,每度需加收0.05元,即按每度约0.639元计费。
多个房东被罚!广州公布第二批违规加价收取电费典型案例
按1.36元/度的单价向公馆内各分表用户收取2023年6月至7月的电费;在收取2023年8月的电费时,向部分分表用户以1.36元/度的单价收取电费,另向部分分表用户收取0.89元/度的电费外加0.47元/度的“代收公共照明分摊费”等费用,实际电费收费标准仍为1.36元/度。
多个房东被罚!最新公布,涉广州多区!
原本0.589元/度至0.889元/度的电费,有的房东却要求租户按照1.5元/度缴纳,是原本电价的2倍甚至更多!近期,广州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电费加价问题专项整治,严格依法查处电费违规加价行为。2024年5月至10月,广州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夏季标准。当居民每月用电量在260度(含)以下时,适用第一档标准,即按每度约0.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