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区人大常委会辞去区人大常委会的职务。辞职请求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进行表决,依照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七条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区人民代表大...
海淀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制度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会议,因病、因公出国出境、参加中央、市重要会议或重大活动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前由本人向常务委员会主任书面请假,报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备案。遇有特殊情况,经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决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
三、将第十条第二款修改为:“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办理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慈善组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公布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妥善处理履行职责和其他工作的关系,优先执行代表职务。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本市有关规定,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牟...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条例(www.e993.com)2024年9月10日。
玉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政务处分法“应知应会”
答:对公职人员的同一违法行为,监察机关和公职人员任免机关、单位不得重复给予政务处分和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六条)16.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已受过组织处理,或者担任领导职务的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被罢免、撤销、免去或者辞去领导职务的,监察机关是否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被吊...
【普法课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二)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国务院的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其他有关机关、团体的负责人,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列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第十七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