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争议解决实务前沿论坛举行
近日,江苏省无锡仲裁委员会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举办“法护营商、定分止争”建设工程造价结算争议解决实务前沿论坛,围绕《工程总承包计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实施以及造价争议解决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以法治保障建筑业健康发展,凝聚行业发展共识,焕发行业发展活力,提振行业发展能级。面对工程总承包计价...
孙颖等:建设工程领域“四类”管理费"十三种"类型争议的解决路径
项目建设管理费争议类型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四类:一是合作项目中的一方向另一方主张项目建设管理费争议;二是实行代建制(或委托管理)的项目,代建单位(管理单位)向建设单位主张项目建设管理费争议;三是建设单位(发包人)委托承包单位(承包人)代为管理的,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主张项目建设管理费争议;四...
韩如波:执业20年,总结了工程总承包4大高频疑难实务!(附策略)
6月5日晚19:00,韩如波律师将结合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司法审判观点、争议原因等各维度,分析处理工程总承包价款结算争议的方法和切入点。扫码0元听课附赠工程总承包重磅资料除直播外,韩如波律师还会讲什么?除了招投标和价款结算,韩如波律师还会讲解签证索赔与联合体两大模块,力求把工程总承包中最关键的四大...
李定邦|论承包人放弃或限制相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承包人放弃或限制其相应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在建设工程领域存在着重大争议,即使《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42条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但无论是溯及其条文制定过程还是考察现今实务状况,都可以发现对承包人放弃或限制相关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法律现象的评价仍不充分。
这场会议,为解决建工合同争议问题出谋划策
市建设工程造价站站长方全方全从行政管理的视角,总结了引发造价领域纠纷的常见原因,主要包括合同瑕疵、清单错漏、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等不规范行为、工期延误导致索赔、工程签证变更等,并从技术和纠纷多元化解角度,提出了解决前述争议的具体路径。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魏磊杰魏磊杰结合《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
河南高院: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鉴定的启动与审查要点
编者按: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中,涉及的工程造价、工程质量、工期和停窝工损失费用等专门性问题,属于案件基本事实且往往需要进行鉴定(www.e993.com)2024年9月18日。而工程鉴定的启动和审查直接涉及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利益,影响诉讼的进程、方向和案件处理结果。同时,由于工程鉴定的材料多、周期长、专业性强,实践中对是否应当进行鉴定以...
母子律师 周末说法:建设工程 要义十八
赵凤梅,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建筑大学副教授,律师,仲裁员,曾任法官,擅长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公司法务,对国有企业股权转让、资产并购及行政法律实务有深入研究。多年来为很多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发表多篇学术论文。担任山东省工程造价调解纠纷委员会首批调解员,山东省科技法学会常务理事,具有独立董事资格...
江苏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审理指南
4、发包人在一审庭审结束前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5、承包人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转包一直是建设工程实务中比较普遍的现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第3款规定:“本条例所称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
“新形势、新基建及新模式下工程总承包”高峰论坛在汉成功举办
近日,“新形势、新基建及新模式下工程总承包”高峰论坛(“论坛”)在武汉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湖北分会(“贸仲湖北分会”)联合湖北省律师协会、武汉仲裁委员会、湖北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武汉建筑业协会共同主办,湖北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承办,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裁判观点合集(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规定:“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请求其承建工程的价款就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据上述规定,只有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才享有建设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