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教育者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义务教育法规定受教育者的权利①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③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④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
70岁的特困户大爷竟然老来得子?镇政府:情况属实。
我国是不允许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贫困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与此同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3条规定,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如果是以前...
《长沙轨道交通职业学院章程》核准书
(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七十三条学校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学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就业、创业指导。全面关心学生,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
包河区教育体育局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2023年版)_包河区教育体育局
3.公示:乡镇中心学校将受助儿童名单和资助金额在当地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4.审核: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报分管局长审批;5.发放: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财务股根据审批结果及时发放资金。十、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十一、收...
班主任去贫困生家家访,家里家徒四壁学生称:我不觉得苦
我国是不允许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贫困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其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3条规定,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张家界学院章程》核准书
第十七条举办者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教育方针(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二)按时、足额履行出资义务,保证学校必要而稳定的办学经费和重大专项经费;负责提供学校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保证办学条件...
女孩见到资助他的好心人胡雷是残疾人,多次忍不住捂嘴哭泣
我国是不允许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贫困的学生,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其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吉林特岗历年——法律法规职业道德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的权利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四)对学校给予的...
学生有6大权利和4大义务!同学们,你们的义务都尽到了吗?
3.获得物质帮助权受教育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4.获得公正评价权受教育者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权,完成规定的学业或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5.申诉与诉讼权受教育者有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中国学生资助70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得到恢复、调整和发展,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逐渐从人民助学金为主,过渡为奖学金和助学金共存,再到奖学金和贷学金并行。1.以人民助学金为主时期(1978—1983)改革开放初期,高等教育学生资助延续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人民助学金制度,即高校不收取学生的学杂费、住宿费,国家定期发放人民助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