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全文)
独任检察官、主任检察官对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决定。以人民检察院名义提出纠正违法意见、检察建议、终结审查、不支持监督申请或提出(提请)抗诉的,由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8.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参加检察官办案组或独任承办案件的,可以在职权范围内对办案事项作出...
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
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对于在职和已退休的当事检察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检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司法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对于已调离检察机关的当事检察人员,移送相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单位处理,并向其通报同一案件其他责任人的调查处理情况;对于已被开除、辞退或者已死亡的当事检察人员,也要明确其应当承担...
最高检:检察人员故意违反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司法责任
《条例》增加了关于司法责任追究范围的规定,明确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规定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错误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二是进一步...
最高检: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应承担司法责任
同时,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不简单以发生错案结果追责,明确客观上存在法律法规修订、司法解释发生变化或者有关政策调整等7种情形之一,导致改变案件定性、处理决定以及撤回起诉、判决无罪等的,相关案件办案检察人员不承担责任。《条例》对司法责任认定与追究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为受理违反检察职责线索、司法责任调查认定...
最高检刚刚发布: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第二条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三条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错误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
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
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可以配备必要的检察辅助人员(www.e993.com)2024年11月24日。(六)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作出决定或者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检察官办案组办理案件,主办检察官作出决定或者提出处理意见前,应当组织办案组检察官进行讨论或者听取办案组其他检察官意见,并将不同意见记录在案。
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
第二条检察人员应当对其履行检察职责的行为终身负责。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故意违反检察职责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承担司法责任,依纪依法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法律责任。第三条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工作中,虽有错误后果发生,但尽到必要注意义务,对错误后果发生仅有一般过失的,不承担司法责任。
《反有组织犯罪法》应知应会50问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国家工作人员与有组织犯罪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权向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部门报案、控告、举报。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有组织犯罪。对举报有组织犯罪或者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转变角色明职责 夯实基础强素能——省检察院举办机关新进人员检察...
为进一步提高新进人员政治、业务素养,尽快融入和适应机关工作,10月9日,省检察院机关新进人员检察业务培训班在国家检察官学院青海分院举行,省院机关17名新调入、逐级遴选、招录的检察干警参加培训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钱耀忠出席开班式并讲话。此次培训是省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
生态环境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科学技术部 公安部 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负责指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审判和检察工作。第十四条省级、市地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负总责,应当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稳妥、有序进行。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