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伟:认真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履职;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维护集体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坚持民主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促进农村共同富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特征农...
何孟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规制思考
2017年重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后称“农合法”)则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权为基础,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或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可取得法人资格,与其他市场主体享有平等法律地位,在合作社规模、责任形式、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方面与现代农业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未经营不注销怎么办,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长期未...
同时,合作社的成员也可以按照合作社章程或相关合同的规定,要求合作社对逾期行为进行处罚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比如,可以根据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对逾期成员进行罚款、限制权益等处罚措,或者通过合作社决议,要求逾期成员弥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所以,在农民专业合作社逾期的情况下,借款方可以通过催告、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要...
合作社成员的异质交恶病:症候、诊断及其法律良方
一旦出现互害症状,便会导致合作社解构结果,如合作社异化为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商业公司,甚至导致合作社解散,成员还原为原子化的农民个体;其次,这种交恶并非单一因素所致,而是由多种条件聚合促成的。为此,基于法律视角,在合作社存续中,我们可以从成员入社、成员民主管理乃至成员控制整个过程检视交恶双方,从中发现异质成员交恶与合...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破产案件审理规程》的通知
依法设立的合伙企业、民办学校、民办医院、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人独资企业适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6.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在破产程序中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通知其纠正;不予纠正的,可以裁定指令下级人民法院重新作出裁定。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何防范法律风险——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因此,从债权人的角度,接受农民...
黄口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_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_法定主动...
经营主体类型:□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法人□其他二、入股标的物(一)经自愿协商,甲方将亩土地经营权(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入股给乙方。序号地块名称地块代码四至界限面积(亩)质量等级土地类型土地承包合同代码...
海口中院发布10起保护中小投资者典型案例
《代持股协议书》,约定:由李某委托郑某勇以其名义代持橙园合作社,以郑某勇名义记载于公司章程和工商登记等相关文件中,但实际所有人为李某;李某对橙园合作社出资款,由李某先后向合作社汇入30万元,并按与郑某勇约定确定为获取30%的股权;橙园合作社成立之日起,李某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李某可以随时要求郑某勇将...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建立健全集体财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配备与集体财产监督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第二章成员第十一条户籍在或者曾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稳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财产为基本生...
全国法院:关于劳动关系认定的217条指导意见(一)
31、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聘用参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员产生争议,如何认定?结合农民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性质和用工特点等因素,区分情况予以严格判定。对符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认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精神的,应依法确认参与农民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社员与该合作社存在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