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去世 履行抚养义务的继父母可继承遗产
继承是指自然人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继承人继承而发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在没有遗嘱又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处理。法定继承顺序如下:配偶、子女和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如果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
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比例按人头分配吗?
继承人仅需同时满足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及缺乏劳动能力的条件,便有权在遗产分配中得到照顾,且一旦满足上述两项条件,便应给予相应照顾。(2)对于在被继承人生前尽到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但并非必须多分,其决定权在于继承人本身,并不具有强制性。(3)对于具备扶养能力及扶养...
房产继承案例:产权人去世,继承人遗产分配的案例
3.合理主张继承份额:在确定遗产范围和房屋性质后,要合理主张继承份额。根据法律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案件中,可能会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对被继承人尽了较多扶养义务等,可以适当主张多分配份额。在本案中,二原告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与其他继承人一起按照均等份额继承遗产,律师在...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遗嘱代理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
《民法通则》和《继承法》均没有对遗嘱执行人的法律地位和遗嘱执行人的权利义务作岀明确规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民事主体有权处分自己权利。张凤霞作为熊毅武指定的遗嘱执行人,在熊毅武没有明确其执行遗嘱应得到报酬的情况下,与继承人熊伟浩、熊萍等人就执行遗嘱的相关事项签订协议,并按照该协议的约定收取...
学法时习之丨涉及居住权、赡养、遗嘱设立……这些涉老纠纷法院...
遗嘱所设居住权自继承开始时生效,因遗嘱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者负有配合及时完成居住权登记的义务。老年人再婚情形下,去世方常在遗嘱中作出将房屋所有权留予与前配偶所生子女、并为再婚老伴设立房屋居住利益的安排,本案明确了再婚丧偶老年人可基于去世配偶遗嘱取得房屋居住权。赡养义务应设置上限吗?李某甲与李某乙系...
遗嘱义务与法定义务的位阶比较
从遗嘱制度的设立初衷来看,遗嘱制度旨在体现立遗嘱人的意愿,保护其对自有财产的支配权(www.e993.com)2024年11月15日。从案涉遗嘱内容来看,立遗嘱人之意愿并非由全部法定继承人对其承担赡养义务。从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来看,其余两位非遗嘱继承人未获得继承收益,如仍让其负担丧葬费不符合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而四位遗嘱继承人所负担的遗嘱义务亦明显...
以“必留份”为由拒绝给遗嘱继承人过户房产,法院:应配合过户
原因在于,一方面,“必留份制度”适用的前提是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因此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另一方面,“必留份制度”保障的是有特殊生活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不应因其代位继承人...
【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第六编 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
再婚就无法继承财产,这样的遗嘱有效吗?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老人过世 子女以“遗嘱必留份”争房产
原因在于,一方面,“必留份制度”适用的前提是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特殊情况,因此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代位继承;另一方面,“必留份制度”保障的是有特殊生活困难的法定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若遗嘱人的法定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不应因其代位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