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运单法律关系中承运人的确定及货物短少的责任承担
且运单右上角载明:“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已废止)及运价、规费的有关规定。”据此,可以认定涉案运单系汇鼎公司与瑞生公司双方成立实际水路货物运输关系的证明,二审判决认定汇鼎公司可以据此起诉瑞生公司并无不当。
被告既为承运人又为货运代理人,诉讼时效如何使用?
依据海商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算。在案有效证据显示,相关集装箱货物于2020年10月3日、11月27日抵达目的港卸船,货物整箱被提取后,相应空箱分别于2020年10月8日、10月10日、12月11日返回。至原告于2022年10月...
最高院首次发布七个海事审判指导案例|船舶|海商法|承运人|海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托运人既包括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契约托运人,也包括向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实际托运人。在收货人没有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或者行使其他权利的情况下,因目的港无人提货而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缔约方的契约托运人承担,实际托运人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法院网-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确保国际商事海事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公平、高效;七是提出要探索司法支持贸易、投资等国际争端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作用的方法与途径,这是我国司法主动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相衔接,充分保障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八是提出要推动与海事密切关联的海事行政案件纳入海事法院专门管辖制度的完善,积极探索海事法院形势司法管辖制度...
重要提醒!事关赣南脐橙销售!
果商与承运人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合同要写明果品数量与价格及果筐规格与数量等。果商最好派人随车同行,防止司机将果运至异地进行销售,或在途中发生果品毁损,损失难以索赔。果商在选择货车和司机时,要选择车况良好、各项手续齐全、交足了相应保险费用的车辆和信誉良好、技术熟练的师傅。拒绝人货混装,驾驶室不要超员...
货物运输服务纠纷中网络平台的责任认定
1.网络平台作为中介人的运输模式(www.e993.com)2024年12月18日。有的网络平台在货物运输过程中仅通过向承运人、托运人提供货运信息等服务的形式赚取信息费,其本身不参与运输合同的订立过程,也未与承运人、托运人任何一方成立运输合同关系或代理合同关系,此时网络平台的身份属于中介人,不具有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实现信息的快...
坐高铁遇上“霸座”怎么办?这些法律知识教你“破局”
承运人与“霸座”者:乘客购买客票后,即与承运人之间订立了客运合同,双方存在权利义务关系,其应当根据客票上所显示的座位信息落座。“霸座”者未按约定的座位号乘坐即违反了其与客运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客运公司有权拒绝运输、起诉“霸座”者。承运人与被“霸座”者:被“霸座”乘客与承运人之间也订立了客运合同,承...
郁佳嵘|论多式联运合同概念构成中的“不同运输方式”
具言之,所谓主给付义务,通说认为是指合同上固有、必备,并用以决定合同类型的基本义务,诚然,承运人有义务按照运输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履行合同,但不应将以符合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进行运输上升为承运人在合同项下的一项基本义务。一方面,从规范层面而言,包括我国民法典、海商法、民用航空法在内调整运输合同关系的相关法律...
【民法典问答】看《民法典》如何守护你一生·成年之后(二)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
孟梧茜|租约仲裁条款并入提单的效力性研究
首先,作为出租人,其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租船合同,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租船合同约束。其次,作为承运人,他要及时向承租人开出提单以证明其签收了这批货物,作为提单的签发方自然要受到提单的约束。在海运实务中,出租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保证租船合同中的约定和提单记载的权利义务相一致,通常会在提单中注明将租船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