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者和物业责任进一步厘清
依照《民法典》第1254条第1款的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中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该条第2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违反该项义务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在具体侵权人和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
高空坠物最新司法解释需了解! | 一个烟头也算
根据最高法最新发布的司法解释: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先行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
南通太婆被高空坠落火钳扎伤去世,官方:高空作业人员无意掉落,已...
而对于无意的高空坠物,如果未造成严重后果,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由于坠物是高空作业人员无意掉落,而非故意抛掷,因此主要涉及民事责任。高空作业人员作为侵权人,应承担赔偿阿婆及其家属各项损失的责任。(来源:极目新闻)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
最高院:高空抛坠物致人伤害的,物业公司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确定安保义务人承担违反安保义务责任通常主要考量三个因素:危险来源、义务人对危险的预测和控制程度以及义务人防控危险的成本与效益关系等。高空抛坠物致害案件中,法官会通过重点考量以上三个因素来判断物业服务企业是否违反安保义务,并判定其应负责任。在具体侵权人能够确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的责任顺位如何确定?实践...
“消失”的抛物者、难拿到的赔偿,高空抛物“破局”20年
如果小吃街管理者不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上述安全保障义务,则应当按照过错比例对被害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困局近些年,高空抛、坠物事件层出不穷,此类事件的治理难点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多位法律专家表示,明确具体的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和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责任顺位,以及受害人追偿等问题,...
高空抛物找不到抛物人由谁赔偿?具体责任划分→
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www.e993.com)2024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潘杰介绍:比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尽到安全保障的提示义务,而没有尽到;应当安装摄像头寻找具体侵权人,而没有安装摄像头;应当保障建筑物外立面的瓷砖...
高新微普法 | 最新司法解释,今日实施!高空抛物如何定责,离异后...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对高空抛物的责任承担问题进一步细化,明确了高空抛坠物致害责任主体及责任划分。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
拐卖儿童案怎么追偿?高空抛物如何定责?民法典司法解释来了
司法解释明确,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明确找不到具体抛物人时,物业和可能侵权人的责任顺位实践中,高空抛物事件发生后,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也不少见,这时为了保证受害人得到救济,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安全保障...
高空抛物伤人,物业和侵权人如何担责?最高法新司法解释明确
9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解释》)发布,明确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解释》自2024年9月27日起施行。
最高法出台司法解释,涉拐卖儿童案追偿、高空抛物定责等热点
此次司法解释明确规定,高空抛掷物、坠落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具体侵权人是第一责任主体,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担顺位在后的补充责任。在审判实践中,高空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具体侵权人有时确实难以确定。此种情形下,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之间如何划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