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一定能向债务人追偿吗?丨徐小槌说法
本案中,第三人以“保证人”身份代借款人陈某履行债务,损害了陈某依法可向开发商主张抵销权的行使。第三人朱某对该债务履行不具有合法权益,不能对陈某行使追偿权。法律不保护做伪善行为。如朱某因代偿存在实际损失可以向实际受益人另行主张。报送:祁贵明原标题:《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一定能向债务人追偿吗?丨徐...
约定由第三人清偿 部分债务性质的认定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在债权人同意由第三人清偿部分债务的情况下,判断构成债务转移与债务加入的标准主要在于债务人是否脱离原合同关系。如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则构成债务转移;如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则构成债务加入。其次,债务转移需债权人明示同意免除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义务。在学理上,债务转移与债务加...
第三人代为履行与债务加入的区分认定
债务加入是指债务人并不脱离原合同关系,第三人加入债的关系后,与债务人共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对第三人而言,债务加入抑或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定性涉及其是否应作为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在审判实务中至关重要。对于第三人虽有实际还款行为,但没有债务加入的明确意思表示的情形,不能仅凭第三人的实际还款行为来推定其有...
合同编通则解释涉第三人规定梳理与解读
第二十七条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
第三巡回法庭:新型民商事案件理解与适用(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金钱以特户、封金、保证金等形式特定化后,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以该金钱优先受偿」。如何界定上述法律规定中的「金钱特定化」和「移交占有」问题,是判断案涉资金...
据“典”说法|第87期:第三人代为清偿再追偿 民法典如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24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第三人对履行该债务具有合法权益的,第三人有权向债权人代为履行;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只能由债务人履行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2日。债权人接受第三人履行后,其对债务人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但是债务人和第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签署付款保证书后,还款责任谁来承担?
债务加入,也称“并存的债务承担”,是指第三人与债权人、债务人达成三方协议或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但同时不免除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债务承担方式。因此,债务加入应当符合以下构成要件:1.原债权债务关系有效存在;...
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困境与建议
执行法院明确被执行人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并向第三人发出履行通知书后,即使第三人收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在法定期间没有提出异议,或者仅提出本人无履行能力等无效异议,但实践中绝大部分第三人也处于确无可供执行财产的状态,且法律对第三人能否和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和解产生的效果以及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后对抗被...
【普法课堂】人民法院案例库: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区分界定
区分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可以从五个方面探求当事人的真实意思:(1)第三人是否向债权人明确表示承担全部债务;(2)债务人是否退出原债务;(3)第三人是否与债权人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4)第三人是否对新债务的履行方式作出具体承诺;(5)第三人是否对新债务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共同签署《债...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向郎溪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反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5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二)上市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