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及物权纠纷下,满足什么条件能主张居住权?
具体来说,一是确有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裁判设立居住权的权利主体应是“无房的特定群体”,如独居老人、需父母抚养的未成年人、丧偶夫妻一方等,法院通常会根据无房一方的收入情况、住房情况等客观事实去判断是否有设立居住权的必要性。二是符合裁判设立居住权的案件范围。因裁判设立居住权实际是法院运用公权力作出的...
北京市居住权登记试行办法征求意见,七问详解“居住权”
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不动产权证书、居住权合同等设立居住权的相关材料;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遗嘱确立的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首次登记,并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件、生效遗嘱、证实遗嘱人死亡的材料。
办理居住权登记不影响办理不动产转移、抵押登记
此外,居住权以无偿设立为原则,有偿使用为例外。而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有偿合同,承租人需按照市场价格支付租金。借鉴“一物一权”的基本原理,同一不动产只能设立一个居住权,但在满足生活居住基本要求的前提下,所有权人可以为多个自然人在自己的住宅上设立居住权,也允许通过居住权的变更登记增加或减少居住权人。不少...
德惠法院普法《民法典》之居住权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
注意,居住权可单独登记!买房要查询产权完整性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产生效力,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龙乐乐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李光曼...
德惠法院普法小讲堂 | 关于居住权你知道多少?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课堂丨居住权可以实现以房养老吗?第十期(总第六十九期)
居住权的设立第366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第368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往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第371条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以案说法丨居住权人死亡后,房屋应该何去何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离婚不离家,居住权如何行使?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
《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规定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