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侄女房没签合同,对方反悔了 - 现代快报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因为双方之间没有房屋买卖合同,泰州海陵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姑姑作为买房人,已经履行了自己的购房款支付义务,而根据侄女出具的收据来看的话,她也接收了购...
最高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因此,在承包人已经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二)中标通知书自到达中标人时...
审判研究丨文志林 朱文欣:以对方未履行从合同义务主张行使同时...
因此,只有在当事人一方未履行主要债务时,对方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单纯以对方违反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而拒绝履行自身的主合同义务,一般不得援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但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的履行与合同目的实现具有密切关系,或者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可以以未履行从合同义务、附随义务而拒绝履行主合同义务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定金适用的核心裁判观点(一)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核心裁判观点:一、定金合同的性质理解(一)定金合同属于金钱担保合同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合...
法考主观题背诵素材朗读版之民法案例题(二)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民法典》第494条国家计划合同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
法律锦囊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认定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因此,在承包人已经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人未提出异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双方已经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商品房陷阱94:预约合同签订后,一方拒绝订立本约合同,构成违约
因此,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本约合同时,可以依据合同意思自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继续签订或者解除合同,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订立本约合同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正文2018年12月13日,朱某某再次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享有与郴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出资职工同等、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当事人订立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已就合同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主要内容达成合意,符合本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未明确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另行订立合同,或者虽然有约定但是当事人一方已实施履行行为且对方接受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本约合同成立。
杨立新:《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完善我国合同法规则的重大进展
例如,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使用不同于词句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怎样进行解释,《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第1条第2款规定了合同条款的解释规则,即“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就不予支持。
微案例丨以合同一方未开具发票而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法院是否支持?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应仅限于对价义务,也就是说一方不履行对价义务,相对方才享有抗辩权。劳务合同作为典型的双务合同,提供劳务一方主要义务就是按照约定完成劳务,接受劳务一方主要义务就是支付劳务费。在本案中,双方工程已经双方结算审定,开具发票仅仅是劳务合同的附随义务,接受劳务方不能以提供劳务方不能履行附随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