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副县长“侥幸心理”的警示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淑英,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陈淑英在与检察官的对话中,谈到自己当时不想收,但见推不掉就收下了,并称自己不在家时就让丈夫代收,直到被审查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受贿,恳请组织能给一次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据《检察日报》)从履历中...
安徽检察机关查办房地产工程建设领域系列职务犯罪大案
在这些案件中,包括固镇县原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淑英等3人利用房地产开发之机滥用职权、受贿案,泾县城建委规划股原股长杨学东滥用职权、受贿案,合肥新站综合开发试验区财政局原局长董黎明利用工程承接之机受贿1203万元案等,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问题,安徽各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犯罪预防与分析...
县官“收受钱卡不知是受贿”拷问什么
3月3日,安徽省固镇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淑英被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陈淑英的落马源于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请托人帮忙。(据新华社)作为“县官”,可以说陈淑英是接受党教育多年的一名中级干部了,然而她多次收受请托人送来的钱和卡却不知道是受贿行为,简直让人不可思议,陈淑英对党政纪...
“我当时不想收,但见推不掉就收下了”
陈淑英:这是组织对我的信任,而我却辜负了这一信任。检察官:从你的受贿记录看,在你升任固镇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副县长后,邹某和杜某仍然给你送过钱。陈淑英:是的。2009年春节前,邹某到我家送了5000元。2010年中秋节前,他又送了5000元购物卡。他这两次送钱时,我不在家,都是我丈夫收下的。这些钱...
安徽省落马县官:直到被审查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受贿
原任职务:安徽省固镇县委常委、副县长触犯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决结果:3月3日,陈淑英被安徽省怀远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犯罪事实:2006年,固镇县农民邹某、杜某与该县石湖乡政府签订开发石湖乡原供销社闲置土地建农贸大市场的协议。2008年工程完工,建成商品房115间并对外出售。在办理房产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