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的区域为:西起建民街道月河以东沿线村庄与安岚高速汉江大桥交汇处以东沿线村庄(沿线含长铺村、陈家山村、中心村、忠诚村、佘家窑村、月河...
【通告】安康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
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的区域为:西起建民街道月河以东沿线村庄与安岚高速汉江大桥交汇处以东沿线村庄(沿线含长铺村、陈家山村、中心村、忠诚村、佘家窑村、月河...
安康高新区多部门联合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突击检查行动
1月30日凌晨,接辖区群众线索举报,有人通过微信朋友圈售卖烟花爆竹。安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立即行动,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并针对辖区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开展突击检查行动。(开展突击夜查)经过线索摸排,执法人员确定了非法存储销售点位于五档村一组魏某某家,面对大量事实,魏某某对...
安康: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含电子炮)的区域为:西起建民街道月河以东沿线村庄与安岚高速汉江大桥交汇处以东沿线村庄(沿线含长铺村、陈家山村、中心村、忠诚村、佘家窑村、月河...
旬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内销售烟花爆竹。(二)对违法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聚焦治本攻坚 推动提质增效
工贸、危化作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业内企业具有量多体小、安全基础薄弱等特点(www.e993.com)2024年7月10日。6月14日,一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素质提升专项培训举行。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围绕烟花爆竹安全法律法规、最新规定和烟花爆竹领域事故案例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我们组织开展了多期安全生产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重点讲解安全生产法律法...
答案来了!今年春节,在安康中心城市能放烟花爆竹吗?
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有关事项即日起安康这些地方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顺应人民群众强烈愿望,保护安康碧水蓝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
一张图读懂 今年春节中心城区哪里禁放烟花爆竹
一张图读懂今年春节中心城区哪里禁放烟花爆竹按照《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十款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告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安康中心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为:西起建民办月河以东沿线村庄与安岚高速汉江大桥交汇处以东沿线村庄,向南经吉河镇吉河坝社区以东沿线村庄,...
陕西3地发布通告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陕西安康汉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2月27日,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发布中心城市禁止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通告↓↓↓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有效减少大气污染,不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顺应人民群众强烈愿望,保护安康碧水蓝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中...
安康一地公布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
(一)城区禁放区域东至东河涧沟口(左右延伸至两侧山根),南至朱家嘴宁石高速引线桥以东,西至西汉高速引线西沟隧道,北至县消防救援大队以南,东北至渔洞河自来水厂。以上区域任何场所、任何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烟花爆竹。(二)其他禁放重点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