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
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酒驾醉驾百车查处率明显下降,酒驾醉驾导致的恶性交通死亡事故大幅减少,“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法治观念逐步成为社会共识,酒驾醉驾治理成效显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
树牢纪法意识 拒绝酒驾醉驾——致全区党员干部及家属的倡议书
对因醉酒驾驶被免予刑事处罚的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
醉驾入罪标准调整半年间,危险驾驶罪人数大幅下降
其根本原因在于醉驾入罪标准的调整。《意见》明确,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且不具有规定的从重处理情节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依照刑法第十三条、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此类情形不属于犯罪,应当不起诉。而此前的司法解释明确的醉驾入罪标准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最...
情节轻微不起诉、抗拒执法从重处理!辽宁人性化整治酒驾醉驾
他表示,《意见》对醉驾者区分情形作出不同处理,一方面,对情节显著轻微、情节轻微的初犯,不作为犯罪处理或者不起诉、定罪免刑,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另一方面,对具有醉驾造成事故、抗拒执法、再犯等恶劣情形的,依法从重处理,该判处实刑的坚决判处。“可以说,《意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
党员公职人员醉驾如何处理?这份意见明确适用条规和处分档次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
酒驾醉驾有新规!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12月28日起施行
醉驾情节轻微可不起诉或定罪免刑,12月28日起施行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www.e993.com)2024年11月26日。《意见》将于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截图。自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各地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惩治酒驾...
...重磅意见:醉酒后小区挪车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理
《意见》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重情节,规定了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对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从重处理;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关于醉驾,有新规!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周蓬安:醉驾情节显著轻微将不作为犯罪处理,谨防权力寻租
应该说,醉驾情节显著轻微调整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并不意味着对酒后驾驶的不法行为不予追究。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规定“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同时规定了十五种从重情节和一般不适用缓刑的十种情形,明确了从重、从严处理情节,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
今年12月28日起 醉驾情节轻微将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意见》明确,醉驾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定罪免刑;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意见》建立健全醉驾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酒驾醉驾治理体系,有利于更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