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卫健委:发布病例个案信息可警示公众做好个人防护
由此,市疾控中心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54条规定的“法律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其在履行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等职责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公开应当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开个案部分信息可以满足公众知情权,通过个案信息提示、警示公众做好个人防护,特别是提醒潜在的密切接触者关注个人健...
医生收取病例信息费涉贪污案件分析
通过临床诊疗掌握的病例信息资源不同于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管理公众财物的方便条件”,医学研究公司向收集病例的医生支付的费用也不属于贪污罪中的“公共财物”,而属于个人劳务报酬。案情简介A医学研究公司欲从B医院(公立)内分泌科以每例800元的费用收集病例信息,被告人谷某某在担任B医院内分泌科主任并经办该事项...
今冬呼吸道感染病叠加 最有用的信息都在这了
检索既往信息,记者发现,本轮流感疫情自第44周(11月初)起在全国范围内流行,从11月下旬起,阳性率一直处于高位运行期。通过仔细对比近1个月的流感周报,记者发现,11月上旬,浙江省报告的流感暴发疫情(一周内同一地区或单位内出现10个及以上流感样病例为“1起暴发疫情”)还维持在个位数,到了12月初,暴发疫情就超过...
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体系的设计|医生|病案|主刀|并发症_网易订阅
根据拟申请的手术名称,系统自动提取对应的手术病案(关联病案系统,可查看具体病历),申请者需选取至少20份代表性的病历,各审批节点可结合申请者手术开展情况及代表性的病历对申请者的手术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手术分级管理系统:应用手术权限申请(1)个人基本信息。医师登录个人账号在相应的功能菜单中,创建手术权限申请表,...
法治在线丨私自调取患者病历,承担何种责任?
案件经历一审二审,争议的主要焦点就在于:王女士和案涉医院的行为,是否对徐先生父亲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构成了侵权。对此,王女士辩称,自己是为了帮徐先生的父亲寻医看诊这才调取了病历,不存在主观故意,也算不上侵权。审判员陈晓东:你再说一下,你去医院调取徐先生的父亲的病历的目的。
【以案释法】周海媚病历被泄露,患者隐私怎能“想发就发”
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男,36岁)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www.e993.com)2024年11月16日。目前,符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此前,周海媚工作室对外发布讣告,宣布周海媚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就在大家痛惜之余,一张疑似周海媚生前送医抢救电子病历的截图在网络流传...
为离婚私自调取患者病历,法院:医院及调取者侵权,应道歉并赔偿
老徐主张王某未经过其本人同意或授权,某医院即向王某提供了老徐的病历资料,王某、某医院均侵犯了其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故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医院向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其精神损失及律师费。经查,王某、某医院均认可王某调取老徐病历资料时仅提供了王某本人的身份证,未提供老徐的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王某...
周海媚病历被泄露,患者隐私怎能“想发就发”
一、病历在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第九百九十四条、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千零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四条等之规定,病历信息属于自然人的隐私权及个人信息的范畴,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获取或公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
私自调取患者病历,承担何种责任?
案件经历一审二审,争议的主要焦点就在于:王女士和案涉医院的行为,是否对徐先生父亲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构成了侵权。对此,王女士辩称,自己是为了帮徐先生的父亲寻医看诊这才调取了病历,不存在主观故意,也算不上侵权。审判员陈晓东:你再说一下,你去医院调取徐先生的父亲的病历的目的。
沈阳阳性病例个人信息遭泄露 当事人亲属:精神崩溃
记者梳理发现,今年疫情以来国内已出现多起确诊患者及其亲属个人信息泄露的事件。2020年2月21日,宁波公布新增一例新冠肺炎病例。患者孙某某,现住宁波市北仑区。而在此之前,关于该患者及其亲属的详细信息在当地微信群中传播,共涉及16人,泄露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2020年11月20日,天津市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