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周年,一起重温《个人信息保护法》
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3日以(2021)赣0981刑初376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人熊昌恒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其他被告人获刑一年零十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至三万元不等;继续追缴被告人的违法所得;扣押的手机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案...
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机理与实践梳理 | 刘艺
如在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李某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责令李某采取有效措施删除所有非法持有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李某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和权益民事公益诉讼...
青西普法 | 哈某、韩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一案
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一、被告人哈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二、被告人韩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
律师手记 | 多级传递情形下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犯罪的辩护要点...
如王某泄露内幕信息一案中,被告人王某将内幕信息传递给屠某,屠某又传递给庄某、徐某,因王某对屠某的再泄露行为并不知情、也无收益,法院不再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庄某和徐某的犯罪数额也不计入王某的犯罪数额。[1]再如郭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中,被告人郭某将内幕信息泄露给范某,后范某又将内幕...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重大诉讼的公告_手机...
本次重大诉讼基本情况如下:诉讼机构名称: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机构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原告: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定代表人:杜振宗住所地: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2号被告: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向阳住所地: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691号新媒体中心A座...
辩护词精选|周立波: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案庭前无罪辩护...
1、被告人事实上用他人注册账户的cookie信息自动登录了百度网盘,并不是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未真实登录百度网盘(www.e993.com)2024年11月11日。根据百度网盘的登录方式,其登录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手动登录,即通过输入注册的账号、密码或使用自己的第三方账号进行点击登录;另一种就是在第一次登录后利用浏览器的cookie信息进行自动登录,用cookie登录...
最高检34号指导性案例失效,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认定标准统一
行为人因删除、修改某购物网站中差评数据违法所得25000元以上,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属于“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应当依法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基本案情被告人李某某,男,1985年7月生,原系浙江杭州某网络公司员工。被告人胡某某,男,1975年1月生,原系江西省九江市公安局民警。
四川省乐至县人民法院关于周文、汪俞先等59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
本院在审理乐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文、汪俞先、周云华、张宇、樊锡平、樊琦龙、王双英、林琳、何猛、张建军、贺顺进、鄢小飞、李景波、汪米燕、胡艳梅、黄成、文霜、汪景润、蒋昊宸、江杰、廖明鹏、尹和磊、冉黄波、戢培洪、唐吉亮、梁伟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中,乐至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对...
杨璐璐|论风险社会视域下预防性个人信息行政公益诉讼的建立
为规制个人信息风险,个人信息保护法作为个人信息基本权之制度性保障而存在。具体而言,立法者通过赋予行政机关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双重职责,来履行国家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然而,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不足以控制个人信息风险,而且即便个人信息的社会性与公共性特征为个人信息保护和行政公益诉讼架起了联结点,但侧重事后救济的...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2021年始,徐某磊等人分别以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为被告,就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等行政行为提起300余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接到起诉状后,经与徐某磊沟通,选取其诉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屋所有权登记一案作为示范性诉讼进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