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错账户莫要慌 不当得利须返还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判决蔡某向张某返还不当得利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法官提醒: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移动支付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但在使用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移动支付手段进行转账、汇款时,一定要反复核实、认真核对,在确定收款人信息无误后再进行后续操作。若是错误转账,应及时保存证据,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要...
以案说法 | 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事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
借款人是依据约定支付利息,系正常履行借款合同的行为,不得再要求返还;另一种是双方确实没有以书面或口头约定过利息,此种情况下,借款人主动支付利息的行为可视为改订借款合同、为其增加利息支付的相关内容的新要约,出借人无异议并接受,则为对该要约进行承诺的意思表示,双方由此完成借款合同的改订,而该新合同...
庭审直击丨自愿付息是否构成不当得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根据这一规则,不当得利有4个构成要件:一方获有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获利没有合法根据,即无“法律上的原因”,这是不当得利的关键。本案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利息,即...
不当得利返还应否支付利息
不当得利利息是否需要返还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1、受益人为善意的。即受益人于取得利益时不知道自己取得利益无合法的根据。于此情况下,若受损人的损失大于受益人取得的利益,即受益人返还的利益仅以现存利益为限。利益已不存在时,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受益人受有的利益大于受损人的损失时,受益人返还的利益范围以...
每周说法丨借款人主动支付利息,后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法院不...
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因为是多年好友,因此借款之初并未约定利息,涉案1万元利息为借款人张某自愿支付,支付该利息是基于张某与王某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和有效履行,因此具有“法律依据”,即王某收取涉案利息不构成不当得利...
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事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www.e993.com)2024年11月9日。本案中,原被告因系多年好友,因此借款之初并未约定利息,涉案10000元利息系借款人张某自愿支付,其支付该利息是基于其与被告王某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和有效履行,并非没有“法律上的...
自愿支付利息,事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返还,法院是否支持?
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原被告因系多年好友,因此借款之初并未约定利息,涉案10000元利息系借款人张某自愿支付,其支付该利息是基于其与被告王某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和有效履行,并非没有“法律上的...
【法官说法】借款人自愿支付利息,事后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
后来,张某与王某因琐事发生争吵,双方之间生嫌隙,张某遂要求王某返还多支付的10000元利息。王某不同意返还,张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退还10000元。法院审理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案中,原...
全国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管理费纠纷的70条裁判观点|约定|工程款...
答:承包人无相应施工资质,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虽然无效,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对承包人依合同取得的工程价款不应予以收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
有证据证明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条款有不同于词句的通常含义的其他共同理解,一方主张按照词句的通常含义理解合同条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可能影响该条款效力的,人民法院应当选择有利于该条款有效的解释;属于无偿合同的,应当选择对债务人负担较轻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