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双方未约定利息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根据《规定》,借贷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
以案释法 | 借条未约定利息,但超过还款时间,是否可以主张逾期利息
因此,即使在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利息,对方未按时还款,我们也可以主张自逾期之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的这部分利息。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借...
仅有证人证言,能否认定借款约定了利息?
双方未约定借款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对原告王某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借款8万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借条中并未约定借款利息,原告王某申请证人张某出庭作证,证明原告与被告口头约定借款利息为月息1分,但原告王某和证人张某存在亲属关系,且证人张某陈述借款发生当时其并未在现场,原...
【法答精选】民间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或者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
出借人主张借期内的利息的,依法不予支持;但对于出借人主张逾期利息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以及《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
约定借款期限但未约定利息,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原告田某与被告武某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4月17日,被告武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田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交原告持有,借条中约定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但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武某偿还借款3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以案说“典”丨未约定借款利息,逾期还款后可以索要吗
双方在借条上未约定利息,根据法律规定,借期内视为不支付利息,但是何某未在欠条上的规定期限内履行偿还义务(www.e993.com)2024年11月12日。所以王某主张的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艾莎认为,利息是借款人在偿还借款时超出本金的部分,可以理解为货币在一定时间内的使用费,而逾期利息是借款人不按照约定或者合同规定履行还款义务而产生的超期...
未约定借款期限和借款利息 逾期利息怎么算?法院:看起诉日与一年期...
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
明确了!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如何处理?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以及《民间借贷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双方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
【法官说法】约定借款期限但未约定利息,出借人能否要求借款人支付...
原告田某与被告武某经人介绍相识。2021年4月17日,被告武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田某借款30000元,并出具借条一份交原告持有,借条中约定借款期限为2021年4月17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止,但未约定利息。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一直未还,为此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武某偿还借款3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
借钱给朋友没约定利息,您还能要利息吗?
据此,若出借款项时并未书面约定利息,或主张口头约定利息但对方不予认可,且出借人亦无证明予以证明情形下,视为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也没有约定逾期利息,此时法院对借期内利息不予支持;出于弥补出借人资金占用损失的考量,法院支持法定逾期利息,即以欠款本金为基数,自逾期还款之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照当时一年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