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2、杨金国与林金坤各自按照50%比例分配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1,200万股股票的现金价值(按照判决生效日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计算每股股票价格扣除当日变现产生的税费、佣金等成本计算)。林金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杨金国支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再232-3号《民事裁定书》,经审查,法院认为:再审申请人杨金国于2021年8月13日向省高院申请财产保全符合法律规定。法院裁定如下:冻结被申请人林金坤所持有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840万股股权的财产或权益。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公司不存在应披露...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2013年9月28日,原告杨金国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林金坤的诉讼地位由第三人变更为被告以及提交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2013年9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40)。2014...
一纸隐名代持亚玛顿协议引纷争 5年4审何时见终章
2010年10月25日,杨金国与林金坤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委托林金坤,将杨金国以现金方式出资的人民币1200万元,以林金坤名义投资收购亚玛顿的股权。林金坤承诺以杨金国的出资额代为杨金国投资并持有亚玛顿公司总股本1%(即1200万股)的股权。双方约定投资到亚玛顿公司所产生的利润和其他收益,均归杨金国所有,杨金国承诺在收到...
诉讼公告牵出股权代持 亚玛顿被指上市造假
根据亚玛顿7月20日发布的关于诉讼事项公告,原告杨金国与第三人林金坤于2010年10月19日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委托林金坤代为投资收购亚玛顿的股权,因林金坤未将股利分红支付给杨金国等遂提出诉讼。杨金国在诉讼中请求其与林金坤签订《委托投资协议书》有效,确认杨金国为亚玛顿的股东,享有公司1200万股股票;判定林金坤持...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
截至本公告日,林金坤先生总计持有公司股份1,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其中1,080万股已经解除司法冻结,另120万股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根据(2014)常商初字第183-2号《民事裁定书》,已确认林金坤名下证券账户内的120万股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归杨金国所有,暂未办理过户手续(www.e993.com)2024年10月17日。)。
最高院:上市公司股权的隐名代持行为,应属无效!| 财富案例
本案之中,在亚玛顿公司上市前,林金坤代杨金国持有股份,以林金坤名义参与公司上市发行,实际隐瞒了真实股东或投资人身份,违反了发行人如实披露义务,为上述规定明令禁止。其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授权对证券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是为保护广大非特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要求拟上市公司股权必须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