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放开房票购房区域,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
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在...
厦门:允许房票跨行政区购房,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
其中提到,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你们关于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
厦门:允许房票跨行政区购房
其中提到,满足人民群众对“好房子”的需求,进一步优化房票制度,全面覆盖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征收项目,从“建房”“等房”安置变为“买房”“现房”安置。放开房票购房区域,鼓励被征收人在本辖区购房安置,允许跨行政区购房安置。增加房票使用功能,在满足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可购买公寓、厂房、办公用房,增加群众财产性...
国务院:同意在厦门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你们关于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两项行政法规规定
厦门日报讯(记者邬秀君通讯员李婧郑高燕)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49号),同意自10月3日起2年内,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www.e993.com)2024年10月20日。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文化和旅游局就批...
国务院:同意在厦门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你们关于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
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4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你们关于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厦门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同意自即日起2年内,在厦门市暂时调整实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厦门落户政策调整 10月1日起实施
东南网8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康泽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户籍制度改革精神,促进厦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近日,厦门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调整房产落户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房产,且满足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房产所在地址。
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管理...
围绕提升考评成效,推动农村村容管理、清扫保洁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厦门市执法局于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在厦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关于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环境卫生管理及相关考评工作的意见征集活动,活动期间共征集到1条意见,建议“提高农村公共区域的清扫频率,配置更多的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