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原市委常委李致州为升迁行贿14次
2024年5月17日 - 环球网
河南南阳原市委常委李致州为升迁行贿14次新华网郑州1月15日电(记者李钧德)记者15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河南省南阳市原市委常委、秘书长李致州行贿一案,已在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法院以行贿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李致州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春节至2005年春节前,被告人李致州在担任河南省中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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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第一贪”卖官记!担任领导整整十年,河南“第一贪”终落马
2020年7月28日 - 网易
在王有杰案的行贿名单中,李致州也显得格外醒目。按个人履历,李致州历任中牟县委书记、南阳市副市长、市委秘书长、组织部长,这种接连升迁从1998年持续到2005年,正是得力于王有杰的大力支持,李致州后来也因此被“双规”审查。经查证共14次向王行贿108万余元。除了王有杰本人,其家庭成员几乎全部涉案。按照检察院的公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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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有杰一审_国内财经_新浪财经_新浪网
2006年12月28日 - 新浪
另一行贿者李致州自1998年至2005年向王行贿14次,总计108万余元,由此历任中牟县委书记、南阳市副市长、市委秘书长、组织部长等职,接连升迁。2001年2月,时任郑州市委书记的王有杰兼任河南省人大副主任,五个月后卸去郑州市委书记、省委常委职务,2003年1月成为省人大常务副主任,主持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日常工作。“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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