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到期,两种情况终止承包,新方案已经确定
老道表示,2024年《中央1号文件》正式发布后,国家明确要求签订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第二轮承包期满后,国家将继续进行30年的试点。今年,在"省"范围内进行农村土地承包扩展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基本可以确定农村土地将不再进行再分配。当前,“增加人不增加地、减人不减地”的农村土地承包政策仍是基本政策。今年,农...
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纠纷,后续该咋办? | 以案说法
《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明确将其权利主体限定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而且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不得调整承包地,符合法定情形需要调整的,应当履行民主表决和批准程序;承包方通过出租(转包)、入股或其他方式流转的,只流转土地经营权,并不导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动。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及变动,《民法...
任大鹏:土地延包三十年不是“重新分地”
任大鹏:2018年,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2019年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将“三权分置”定为正式的法律制度。这是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大包干到税费制度改革后家庭承包制度的全面确立的基础上又一项重...
我国四分之一农地承包经营权明年有望确权颁证
他指出,下一步将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修订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主要成果及其他相关数据显示,全国农村集体土地的总面积为66.9亿亩...
农业农村部: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一是坚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从政策上来讲是有明确要求的,有三个支柱性的政策。第一是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第二是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第三是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作出了具体部署,强调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的区域性经济组织,包括乡镇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www.e993.com)2024年7月30日。第三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促进共同富裕...
夏柱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自愿有偿退出吗?承包地是社会保障,不...
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也提出了这个问题。第27条第2款提出,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中部某县在几年前就试点过土地承包权退出,村集体按照征地标准收回农户自愿退出的承包地,农户退...
道县:深化土地延包试点改革 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红网时刻新闻6月19日讯(通讯员谢万波何庭军何仕赟)道县是全国农村产权交易规划试点县、全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县。近年来,道县在东门街道新立村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全村647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647本,颁证率100%。通过调查摸底、内业处理、合同签订和档案整理...
“三提三争”见行动丨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及户籍分户...
一是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二是户籍分户是否影响农村承包经营户身份认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家庭承包方式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农户家庭全体成员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人承包农村集体的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用地,对于承包地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人人平等...
泰州中院至我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研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了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矛盾纠纷,12月22日下午,泰州中院民一庭庭长王军强一行到我院安丰法庭,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调研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开勇,安丰镇人大主席王兵、副镇长邹如明等镇领导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土地承包专业户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