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宿迁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六届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修订,对加强我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一、修订背景2011年,市政...
《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经国务院同意,《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近日发布。《办法》在《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涉及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考核机制等。根据《办法》,划转...
三部门出台暂行办法 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资本运作管理
在国有股权运作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股权的运作管理,应当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其中,中央层面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地方层面国有股权的转让程序,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施行。涉及转让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的,须符合党中央...
安徽省修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2024)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应当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第十二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转让、拍卖、置换国有资产等,应当依法进行资产评估,并按照省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核准或备案。省政府设立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给国有全资企业的,...
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出台办法——运作好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资本
“为进一步规范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的运作管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了《办法》。”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国有股权运作管理,《办法》规定,承接主体持有的国有股权的运作管理,应当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严格遵循相关规定。其中,中央层面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履行出资...
国有资产(股权)无偿划转涉税处理的探讨
根据2005年8月29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2005〕239号),所谓国有资产(股权)无偿划转是指在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之间进行的国有资产资源的无偿转移(www.e993.com)2024年7月28日。2009年的《工作指引》还将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划转撤并相关会计...
在资产管理方面,《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要求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发生重大资产调拨、划转以及分立、合并、改制、撤销、隶属关系改变等情形的,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进行清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对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等相关工作作出规范。因此,为加强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与相关财务、资产...
...印发《划转充实社保基金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国有股权的运作管理,应当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严格遵循《实施方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等规定。其中,中央层面国有股权的转让,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地方层面国有股权的转让程序,须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同意并报...
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投资迎新规,社保“家底”更厚、“耐心资本...
办法》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国有资产和金融监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承接主体、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开展国有股权运作管理及现金收益投资运营活动实施监管;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现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存在违反法律制度及《办法》规定行为的,可责令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暂停或者终止其托管、投资管理职责。
【新华解读】事关社保基金!明确现金收益投资各类产品投资比例...
规范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对国有股权运作管理做了具体规定,要求国有股权及现金收益运作应当坚持保障安全、独立运行、单独核算和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的原则,实现保值增值,并接受考核和监督。对现金收益的投资运营方面,《办法》规定,中央层面现金收益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进行投资运营。